荣教政发〔2022〕85号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荣昌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学校,各学区、各督导责任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学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2〕3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切实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将《荣昌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荣昌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教技装发〔2021〕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学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全面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媛媛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区教委主任
副组长:徐 泉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杨正森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区教委副主任
盘晓燕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区教委副主任
谢军燕 区教委副主任
游 洁 区教委副主任
成 员: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及科室负责人、各学区学区长、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稳定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正森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杜绝各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工作步骤
2022年8月开始至2022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2年8月)。各学校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开展学校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自查清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荣昌区学校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自查情况表(各学区收集非直属学校资料统一报送)。
(二)整治阶段(2022年8月中旬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9月深化提升)。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及“人防、物防、技防”不足,并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教技装发〔2021〕8号)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重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荣昌区学校危险化学品清理台账,无也需上报白表。区教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检。
(三)总结阶段(2022年10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于2022年10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区教委安全稳定科302室王增勇,邮箱:469250428@qq.com,电话:46789211。
五、工作任务
(一)立即开展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杜绝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学校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学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学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三)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等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禁止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2022年秋季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压实责任,筹集资金,全力推动工作。要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提出有效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措施,明确1名校级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推进。
(三)强化督检考核。各学校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区教委会同区公安局适时组织对各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检,并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考核。
附件:1.荣昌区中小学(幼儿园)易制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自查自改记录表;
2.重庆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
4.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5.荣昌区学校危险化学品清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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