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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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区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

意见的通知

荣昌府办规〔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荣昌区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意见》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证券化水平,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程,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及全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意见。

一、扶持对象

区内挂牌上市企业。

二、扶持政策

(一)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45万元奖励。

(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对其基础层调整到创新层的予以补差。

(三)对在境内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即:纳入上市辅导备案验收给予500万元奖励,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给予2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1000万元奖励。

以上奖补“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转板、挂牌、上市仅对差额部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累计奖补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超过上述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研究审定。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荣昌区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区领导联系拟上市重点企业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二)强化后备库建设。实施企业上市“育苗”行动,按照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审核评定的程序筛选优质企业纳入后备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也要管上市”的理念,建立本行业领域后备库子库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大督查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打表推进上市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明确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完善。原《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157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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