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企业上市是衡量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标志,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是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支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充分体现,也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上市工作,持续强化财政保障,2022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进一步提高财政奖补标准,2022年12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渝财规〔2022〕10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缓解企业上市压力,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修订完善《荣昌区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意见》。
二、制定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2022年7月16日发布。
2.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10号,2022年12月9日发布。
三、文件内容
《意见》主要包含扶持对象、扶持政策、保障机制、其他事项4方面内容。
(一)扶持对象。
区内挂牌上市企业。
(二)扶持政策。
1.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45万元奖励。
2.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对其基础层调整到创新层的予以补差。
3.对在境内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即:纳入上市辅导备案验收给予500万元奖励,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给予2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1000万元奖励。
以上奖补“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转板、挂牌、上市仅对差额部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累计奖补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超过上述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研究审定。
(三)保障机制。包括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后备库建设、加大督查考核等。
(四)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完善。
政策原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鼓励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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