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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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集中统一公开的通知

荣昌府办发〔2017〕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关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发改标〔2017305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荣委办发〔2016〕147号)、《关于印发荣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7〕52号)有关规定,为提高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公正、阳光交易,现就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的范围

凡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财库〔2015〕135号文件执行),其交易过程的基本信息、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招标后的履约信息,以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监管信息,应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域名: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统一发布。同时,按有关规定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等法定媒介同步公开发布与该网站信息内容一致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内容

各类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及监管信息公开的主体、时间及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

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主体为招标人以及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单位和部门。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基本信息应当公开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批准部门、招标方式批准文件及文号、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公开媒介、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媒介、答疑补遗公开媒介(见附件1)。

招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核盖章,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2﹒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中标基本信息应当公开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工期、人员配备、投标人业绩、项目人员业绩、中标人、中标金额、被废标单位名称及废标原因(见附件2)。

招标人将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核盖章,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3﹒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工程建设动态信息应当公开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工程内容重大增减记录、设计变更记录(见附件3)。

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开始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每次有工程内容重大增减或设计变更的,招标人将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报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盖章当日,报区发展改革委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4﹒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未实施公开招标的,应当公开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实施方式、批准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不公开招标的理由(见附件4)。

招标人将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表经原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审核盖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5﹒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公开以下内容:被处罚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处罚人类别、处罚部门、处罚文件(见附件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当日,将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报区发展改革委盖章,于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6.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应当公开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增减金额及理由、合同约定完成时间、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完成质量及其他履约情况等信息(见附件6)

招标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或审计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核盖章,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在指定媒介上公开。

(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

1.采购活动基本信息(附件7)的公开主体是采购人,项目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及批准部门、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预算金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等基本信息。

2.评审及中标基本信息(附件8)的公开主体是采购人,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信息。

3.采购活动处罚信息(附件9)的公开主体是区财政局等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当事人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规行为实事、当事人类别、处罚部门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4.履约信息(附件10)的公开主体是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后或审计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情况、采购人、供应商、预算金额、合同金额、结算金额、结算增减金额及原因、合同约定完成时间、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完成质量及其他履约情况等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及监管信息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为确保信息公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各项目信息公开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填报信息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于公开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扫描件(扫描前应加盖单位和审核部门公章)以及与扫描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6789715,电子邮箱: rcjyzx@vip.163.com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及监管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其他法定媒介同步公开发布与该网站信息内容一致的信息。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四)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及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工作推进和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对贯彻落实不积极、工作推进不力以及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贯穿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信与效率。

(五)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

      2.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

      3.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

      4.工程建设项目不公开招标信息表

      5.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

      6.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表

      7.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基本信息表

      8.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及中标基本信息表

      9.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处罚信息表

      10.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信息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

批准部门

招标方式批准文件及文号

招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监督人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资质等级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媒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媒介

答疑补遗
发布媒介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开标前3个工作日前。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

负责人

其他成员

第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投标金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建设工期

投标人业绩

项目人员业绩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人员配备

 

第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投标金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建设工期

投标人业绩

项目人员业绩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人员配备

 

第三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投标金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建设工期

投标人业绩

项目人员业绩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人员配备

 

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

中标金额

废标情况

被废标单位

名称

废标原因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
(项目业主)

工程内容重大增减记录

工程内容增减
批准日期

增减内容

批准部门

批准人

设计变更记录

设计变更
批准日期

变更内容

批准部门

批准人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原初设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从项目开工之日开始公开,每次有工程内容重大增减或设计变更的,在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

 

附件4

                  工程建设项目不公开招标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实施方式

邀请招标不招标□

批准部门

 

批准文件
及文号

 

不公开招标
的理由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原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经原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作出不公开招标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5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

被处罚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被处罚人类别

 

招标人

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专家□

交易场所□

其他□

处罚部门

 

处罚文件

(文件可另附)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6

                          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表

项目名称

 

施工
单位名称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金额增减的原因

 

合同约定
完成时间

 

项目实际
完成时间

 

是否按期完成

是□ 否□

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原因

 

项目
完成质量

 

其他
履约情况

(包括施工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设备材料采购情况等信息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后或审计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

附件7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批准部门

 

采购活动
监督部门

 

监督人员

 

预算金额

(万元)

 

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

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0号附1号兴荣大厦裙楼

采购代理
机构名称

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答疑补遗发布媒介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项目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

附件8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及中标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日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期

 

采购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

 

联系方式

 

评审
专家名单

 

中标(成交)供应商

地址

货物名称

(服务内容)

规格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要求(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采购代理
机构名称

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
机构地址

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0号附1号兴荣大厦裙楼

联系方式

023-46789595、023-46789813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附件9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处罚信息表

当事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违规行为

实事

 

当事人

类别

 

采购人□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专家□

交易场所□

其他□

处罚部门

 

行政处罚

决定

处罚决定或处罚文件,处罚文件可另附)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10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
是否公告

 

是□

公告时间

 

否□

未公告原因

 

预算金额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金额
增减的原因

 

合同约定
完成时间

 

项目实际
完成时间

 

是否按期完成

是□ 否□

项目未按期
完成的原因

 

项目完成质量

 

其他履约情况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时间:项目验收后或审计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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