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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09318665M/2021-00059
  • [ 发文字号 ]
  • 荣清流府发〔2021〕1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清流镇
  • [ 有性 ]
清流镇大清流河流域河面漂浮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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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大清流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改善大清流河水体水质,打造大清流河流域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按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深入开展大清流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荣委办发〔2021〕2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大清流河干支流水白菜、水葫芦、浮萍、竹木枝丫影响水质漂浮物及时进行打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长效清漂机制,做到“清早、清小、清净”,杜绝二次污染。建立专业清漂队伍,创新作业方式,不断提升清漂打捞作业效率。

二、整治原则

大清流河流域清漂工作按照专业化、定期化、绩效考核、统筹协调及安全的原则,政府以购买劳动服务的形式清漂。

三、整治范围

境内大清流河流域干支流(关胜河、垮河堰河、黄家河及其支流、黄桷堰河)及其左右岸、水冲水库

四、清漂工作内容及要求

清漂内容为:河道范围内的竹枝、树丫、杂草、白色垃圾、浮萍、水葫芦等影响水质的漂浮物。对于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倒塌大树木、大量竹子、浮萍等个人无法清除需要政府安排的由清漂人、河长或村(社区)提出,经镇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清漂工作按照“谁清漂,谁负责清运”的原则对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进行处理

、职责分工

1、镇河长办负责全镇清漂工作的调度、督查、问题转办和考核管理。

2、镇村级河长、河流所流经村(社区):负责河面漂浮物情况的收集和反馈、来源调查、时时监控、清漂工作的监督、河道两岸垃圾的清理。

3、清漂实施单位:大清流河清流段由刘宗记、谢贵能负责清漂,其他河流由镇河长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调人员清漂

大清流河流域2021年度清漂打捞任务分解见下表

2021大清流河流域清漂打捞任务分解表

序号

河流名称

上一级河流

流经村

完成时限

镇级河长

村级河长

具体实施单位

1

大清流河

沱江

马草村

长期保持

刘辉

敖晓刚

刘宗记

谢贵能

清流社区

长期保持

廖祥君

龙井庙村

长期保持

况朝贵

2

关胜河

大清流河

永兴寺村

长期保持

兰秋爽

邹利

镇河长办

3

黄桷堰

大清流河

龙井庙村

长期保持


况朝贵

镇河长办

4

黄家河

大清流河

清流社区

长期保持

宋键

廖祥君

镇河长办

5

黄家河支流

大清流河

清流社区

长期保持

刘渊恒

廖祥君

镇河长办

6

垮河堰河

关胜河

马草村

长期保持

吴清海

敖晓刚

镇河长办

7

水冲水库

水冲水库

永兴寺村、清流社区

长期保持


邹利、廖祥君

镇河长办

8

黄家河

大清流河

永兴寺村

长期保持

宋键

邹利

镇河长办

经费保障

清漂费用按照工作范围及工作量实行全包干负责制。刘宗记主要负责大清流河新拦网以上河道及水冲水库的清漂,清漂费用4200元/月(包含清漂船只、驾驶冲锋舟的油费),谢贵能主要负责大清流河新拦网(含新拦网)到大埂之间的清漂,清漂费用3500元/月。

七、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清漂工作纳入镇对村及村级河长的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

1. 督查出现水面2㎡以上漂浮物聚集未及时清理的,镇河长办转办的扣清漂服务方50元/处,区级督查反馈的扣清漂服务方100元/处,市级督查反馈的扣清漂服务方200元/处,同时扣处所负责村级河长年度考核分5分/次。一个月连续被督查出现2次及以上的,按照每增加1次,在处罚的基础上多扣50元/次。

2. 镇河长办转办事项清漂服务方要及时处理,所负责的村级河长负责督促。超过1天不清理的处罚清漂人员100元/次、所负责该段村级河长5分/次。

3. 村级河长负责对所负责河流河岸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钓鱼等进行驱离,发现一起扣5分/次。

4. 村级河长未发现或发现影响水质不报的扣村级河长2分/次。

    二是镇河长办要加强清漂督促、检查,指导清漂人员工作。

    三是镇纪委加强督查,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工作提醒、批评教育,对出现重大过失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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