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其中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为一档为350元/人·年加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725元/人·年加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独立参保,一档为350元/人·年,二档为725元/人·年。
(二)在荣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三)2023年度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一档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二档参保人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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