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为推动荣昌畜牧产业发展,统筹利用产业发展等资金,着力扩大牛羊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稳产保供能力,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在荣昌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从事牛羊产业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养殖场户、公司、家庭农场、饲草生产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一)荣昌区内不在禁养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违规占用林地的牛羊养殖场;
(二)存栏20头以上奶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
(三)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相关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种场需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对区内发展牛、羊等畜牧贷款进行贴息,本次利息补贴总额为3万元。支持贷款用途须是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五、贴息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六、资金来源与贴息标准
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贴息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
七、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 《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 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养殖场提供2023和(或)2024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县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饲草生产企业提供2023和(或)2024年种植或收储证明(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业主承诺,附种植或收储的照片);
4. 2023和(或)2024年度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5. 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偿还银行信贷资金的能力。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严禁主体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区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区财政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申报主体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区畜牧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对拟定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rongch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
九、项目受理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联系人:时英; 联系电话:023-46778636;邮箱:312996029@qq.com。
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含电子件)报送至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区农业大厦8楼810室),联系人:时英,联系电话:46778636。逾期不予受理。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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