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渝农发〔2023〕45号《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制了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街结合辖区高标准农田实际积极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编报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评审: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3.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4.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材料报送
2022年4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2份(加盖鲜章)和电子件上报区农田建设中心,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联系人:李茂良,邮箱:455172049@qq.com)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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