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问答 > 街镇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对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开展监督。
日期:2024-09-10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对上季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