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荣昌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增长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荣昌区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在年终述职中专门报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建立了“每五年进行一次总体规划、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每一月推进一项重点工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区级领导带责任部门、部门带镇街、镇街带村社”的第一责任联动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纳入《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评估工作,对照108项指标自评分为满分,并于2020年10月在法治政府建设片区总结评估会上向督察组作了总结报告。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一是落实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全区两级权责清单,明确全区两级行政权力事项4618项,公共服务事项354项,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办事指南1338项,发布“零材料事项”清单125项,村级代办事项清单154项,实现“零跑腿”事项100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364项,开展行政权力对应取消和承接“回头看”,严防各类变相审批。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企业开办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开办企业全流程最快2个小时办结。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了6类工程审批流程图,按照四个阶段实施并联审批,办理建筑许可全流程审批控制在20天以内。结合荣昌实际优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布局、提升智能化、便民化水平,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87%,平均跑动次数仅为0.15次,全程网办达到84%。三是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好差评”体系建设,以“好差评”倒逼办事服务“升级”,截至目前共汇聚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50万条,仅1条差评已完成整改反馈。按照“一窗综办”工作要求,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8个,目前大厅共有窗口134个,其中综合窗口123个,占比9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出128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其中26项为市级统筹,102项为荣昌根据自身实际梳理推出,涉及卤鹅店、折扇店、陶瓷工作室、夏布工坊等。
2﹒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调整荣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专项小组设置,出台《荣昌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荣昌区2020年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二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全区72件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统一清理,经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18件,其中,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政策性文件1件。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知识产权发展资助政策措施》,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91件,结案率100%。四是推行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坚持“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从荣昌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高管、商会(协会)负责人、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媒体人士中遴选营商环境观察员,观察员以兼职形式对改进营商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损营商环境的行为和问题、民营经济主体的运行情况进行观察,有效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系列举措,巩固了“中国营商环境十佳示范城市”“中国营商环境十佳高新区”成果,并获得“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荣誉。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助力“互联网+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13个部门建立了“两库”,共检查主体2269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户,并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容缺承诺”应用场景,规范《重庆市荣昌区政务服务信用承诺书》,助力“信用荣昌”平台及网站与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下达了综合抽查、标准检查、食品生产检查、餐饮服务、特殊食品和食品销售6个大类21项任务,涉及主体2269户,完成率100%。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按照“规范一批、限制一批”的要求,开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专项监管工作,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吊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717人次开展清理,做好登记限制工作。在各类行政事务中查询应用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预约办理信用报告申请52户次,打印信用报告52户次。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公示的100%记于企业名下、公示率100%。
4﹒创新社会治理。一是推进法治建设信息化工作。依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心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雪亮工程”、大调解等信息平台,汇总收集来自综治、信访、司法等各方面信息,形成数据大汇集,跟踪掌握社会动态,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提供技术支持和智能资源。加强执法司法问题自动检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平台,第一时间从海量数据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推送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二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高标准建成覆盖全区所有镇街、所有村社的“一中心、二十一站、一百五十六室”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重庆法网”“荣昌微公证”等线上平台引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关做法得到重庆司法、重庆卫视等媒体报道和市公证协会肯定。2020年7月荣昌成功承办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三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在群众家门口开设“小院讲堂”,探索创建村(社区)“新风小院”112个,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小院特色,推选小院院长做好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形成“1中心、29所、167站、385点”的“区、镇街、村(社区)、小院”四级体系,万灵镇、安富街道通安村获评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小院讲堂”工作荣获中央宣传部表彰。荣昌区入选全市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区。
(二)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将2020年确定立为“荣昌制度执行年”,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执行跑偏、制度乏力、监督不力、考核不硬“六大问题”。全面清理了自直辖以来全区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98件,对31件不再适用的制度文件按程序废止或修订,不断优化制度供给、淘汰过时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贯彻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向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聘请专家、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部分议题,全区机关单位普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依规召开听证会,充分汲取“梯度水价、梯度气价”等重大议题的群众意见。近年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决策程序规定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三是切实加强法制审查。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对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审查,提出修改建议80余条。积极发挥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共对156件次区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内容涉及畜牧科技、生物医药、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等多个方面,涉及金额557.97亿元以上。四是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制审核。将区司法局纳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驻区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担起制发文件合法性审核责任。对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行文执行全程把关,用“拟审合一”方式提高施策效率,对疫情防控相关的17件文件通知提出法律意见。
(三)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区单独设置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1支,执法人员242名,15个区级部门明确由内设机构承担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在21个镇街分别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核定编制191名、人员143名;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司法部“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和区人大评议“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开”,向社会公开5180件行政执法决定;落实文书制作、设备配备、音像记录、存储归档“四个标准”,各行政执法单位制作行政执法文书12589件、归档行政执法案卷4174卷;落实审核主体、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五个明确”,审核执法决定7054件。三是进一步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镇街执法有关事宜的函》,对委托执法、执法事项、执法行为、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梳理区级部门可委托镇街执法事项82项,制作委托执法协议示范文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相互联动、协调会商工作机制,为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从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6个重点领域抽取行政执法案卷50余卷,组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等开展集中评查。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典型优秀案例征集报送工作,收集整理全区行政执法典型优秀案例19件,向市级推荐报送3件。五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针对交通、城市管理、林业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受训人员达200余人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互联网+执法培训”,从今年开始新进执法人员204人参加了网络执法培训。
(四)围绕多元参与联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人民调解体系。深入实施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不断完善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大力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访调、警调、诉调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无缝衔接的矛盾多元化解综合调处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调解司法确认中心”,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进驻法院提供便利,已有57个调解组织、341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并为当事人提供网上调解、网上司法确认和远程视频接访以及网络庭审等多项诉访便捷服务。2020年已在线司法确认900余件。
2﹒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力求化解行政争议,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20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6件,上期结转5件,合计61件,较上年同比上升74%,已办结53件,未办结8件,复议纠错17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复议纠错率为27.87%,案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收补偿、投诉举报处理、强制戒毒、工伤认定等。同时,区政府全年没有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采取“人性化”的措施,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明确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引导其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帮助其实现合法诉求。积极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每个行政复议案件都严格保证由2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并邀请法律顾问、专业人士,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对存在瑕疵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指导,必要时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全年共计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三是大力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对案件做到事前有报告、事后有回音,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止争息讼,案结事了。经统计,2020年全区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95件,已审结73件,未审结22件。主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国土房管、公安行政、交通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2020年,全区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68件,负责人出庭件数61件,占比89.7%,比去年有所上升;不存在有行政应诉出庭案件但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的单位。
3﹒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一是深入开展“战疫情、保民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以售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和决定、私自聚集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严打整治。累计查办涉疫情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12件(抓获嫌疑人8人),行政案件14件(行政拘留9人、行政罚款5人),教育训诫63人。坚持网上舆情巡查一级响应,累计处置涉疫情谣言114起,行政处罚3人,法制教育13人,删除负面帖文15条,开展舆情引导149次,封堵文字图片视频谣言样本1条。二是结合疫情援企稳岗。制定《荣昌“助企抗疫·司法同行”工作方案》,全区法律服务行业为企业开展专项“法治体检”202家,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210件,审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和合同251份,提供法律咨询599件,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93次。三是组织律师事务所通过线上网络直播方式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新冠疫情下,复工必修课》等主题讲座,对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复工复产的政策等问题进行全面宣讲。
4﹒加强普法宣传。一是落实《荣昌区关于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方案》等若干措施,2020年调整了全区58家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压实相关单位普法责任。突出宪法主题宣传,七五普法期间全区共开展《宪法》集中宣传500余场次,各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o中心组、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宪法讲座300余场次,组织28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将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利用短信平台、教育基地持续宣传、警车执法车巡逻重点区域宣传、广播站日常宣传、小喇叭进村入院全覆盖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举办防控新冠肺炎网上答题活动,拍摄制作“疫情防控以案释法”系列节目,各类led显示屏600余块滚动播放疫情宣传资料,印制疫情防控口袋书10万余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1.07万份。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少数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刻,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强化。二是简政放权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基层后,相关配套措施有待补充完善;不同领域信息系统之间数据壁垒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次录入”“多点登录”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窗综办”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求高,培训指导需要及时跟上。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推行“三项制度”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制度不健全;一些重点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镇街的执法力量和效能亟待提高。
三、2021年和“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引领,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对接《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起草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和单项示范创建,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宣传、交流和推广,发挥标杆的示范带动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点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薄弱节点开展督察。
(二)聚焦职能转变,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以“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为突破口,督促各政务服务部门加大放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探索将婚姻登记、各类奖助学金发放等高频事项审批权限下放镇街,减少基层群众办事跑动距离。
(三)着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程序规则。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能力水平;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建立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强化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投诉有回应、追溯有源头、监督有效果;开展对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效果调研,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发现的问题“看得见管不了”、对下沉执法权力事项“接不住”等问题;按照市级部署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行政复议机构有人力、有能力开展工作。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法润乡村(社区)”系列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机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形成头雁效应。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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