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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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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核督促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区长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7次,对法治工作批示7件次,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并向区委请示汇报。印发《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及时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暨综合性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求的各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纳入《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

(二)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全面完成督察任务。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按照100项创建指标,对标对表完成资料收集、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市司法局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性评价。二是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各项任务。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检验。201910月,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督察小组在我区召开片区汇报会并开展实地督察,我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了督察小组的高度评价。三是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专项督察。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在全区范围以随机抽查、暗访突查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发现31个具体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守住了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分工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基层“点菜放权”机制,推动关联、相近的审批事项“全链条”下放。全面推进“渝快办”,推动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

二是推行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截止20191231日,区级部门发布实施清单5162条,镇街发布实施清单3053项,每项行政权力都逐一梳理出相对应的责任清单。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食品监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领域率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我区2018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收费,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三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我区严格规范区级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制定印发了《荣昌区机构改革方案》,党政机构总数由49个减至42个,共减少7个。严格对照市级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全面完成了涉改的41个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

四是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建立“双随机”抽查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113名检查人员和6万余户各类市场主体分别入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综合抽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标准检查等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检市场主体共计11006户。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只找一人”事项269项,“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事项1069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办率为87.85%;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提供材料减少32%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间减少51%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印发《荣昌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建立生态补偿新机制,与大足区政府签署濑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开展“利剑行动”“清废行动”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9年,完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公开”,全区所有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备案审查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上报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被撤回的情况。2019年前置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提出修改建议70余条。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法合规率100%。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二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中的作用,确保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时兑现。2019年,凡是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都进行了全面审查,共审查政府合同107份。目前未发现因审核不严“带病出门”导致纠纷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五)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向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该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同时,修订完善《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注重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如:在制定我区阶梯水价、阶梯气价制度、部分镇街自来水价格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根据荣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成具有荣昌特色的重庆市荣昌区综合高端智库,聘任智库专家1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教授级专家8名)。四是全面推行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区政府常年聘请3名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我区共有公职律师20名,43家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全区153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了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2019年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案件65件,罚没款30余万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案件162件,罚款36万元。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成立荣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点任务分解表》,落实相关责任单位,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不断提高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清理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形成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公示制度,及时统计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培训,培训人数达700余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促进案件有效移送和及时反馈2019年,及时准确办结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33件。加强经费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保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月开展“涉黑、涉恶、涉邪、涉枪、涉爆”等重点人员排查,进一步挖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管控,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研判会,一人一事重点分析不稳定因素,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情况依法给予警告或提请收监执行。2019年,对20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罚,对2名情节较重的提请收监执行。

(七)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20195月,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制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对17个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201912月,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给予了“满意”评价。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99件,政协委员提案246件,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代表和委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总体表示满意。我区高度重视法院、检察院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情况。区检察院对濑溪河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被写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检察工作报告。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印发《荣昌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推动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共整合4家政府网站至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共关闭全区31家镇街、部门政府网站,开通“政务公开专栏”,建设87个单位独立账号。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我区共有4个政府网站和79个政务新媒体),建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发展。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未发生被通报的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企业减负政策、惠民利民政策、财政奖补政策、招标投标信息等“五类信息”公开。截止2019年底,区政府网共公开“五类信息”511条,公开各类法规文件信息1323条。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2019年,区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办结12件。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探索“枫桥经验”荣昌实践,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警官+法官+律师+商会+村官”等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20198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重庆市荣昌区积极构建综合调处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多元化解》,以工作简报形式报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访调、警调、诉调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无缝衔接的矛盾多元化解综合调处机制。建成区综治中心并投入试运行。接入和新建169路监控视频,有效提升覆盖面,发挥“雪亮工程”监控镜头和人脸识别系统作用,为打通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和构建荣昌便民纠纷解决中心打下坚实基础。创新“党政+司法+群众+智能”思路,实施为民服务“七步工作法则”,依靠“互联网+”多元化纠纷网络调解和司法确认模式,引进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系统,将线上“小法精灵”微信平台和线下“棠城小法”智能机器人相结合,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2019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3668件,矛盾纠纷总量同比呈下降趋势。我区已连续118个月无群众到市进京重复集访和非正常上访,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区政府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力求化解行政争议,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上期转接2件,共计24件。推进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案件,案件录入率100%。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2019年荣昌区法院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5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6件,出庭率90.20%,连续三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市唯一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三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进“类脑”法律机器人“大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提标升级。大力宣传推广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重庆法网。201910月,在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培训会上,我区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9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接待业务咨询184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案件6653件,办结6334件。推进重庆12348热线咨询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安排92人次律师值班,解答法律咨询955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批困扰基层政府多年未决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九)加强培训学习,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全年学法或举办专题讲座3次,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一是抓好法治建设专题培训。20198月,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专题讲座,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计200余人参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建设课程作为培训的必修课,2019年,在区管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第三、四期)、区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第三、四期)、区年轻干部培训班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等12个班次开设法治专题课程,受教育学员达2000余人次。二是坚持实施法治理论考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2019年共有3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34名副处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参加2019年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12909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网上答题,236名领导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到位,“只跑一次、只找一人”工作需要加大推进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运行机制尚未完善;有的行政机关面对新问题、疑难问题措施办法还不够多,个别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屡有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力度不够,“两法衔接”平台存在信息录入覆盖面不广的问题。三是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依法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有待加强。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市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围绕我区中心工作,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一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对各部门和镇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区级各部门的沟通和衔接,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和政策进行传达沟通,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和权责清单清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大“只跑一次、只找一人”工作推进力度。推进落实《荣昌区实施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只找一人”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只跑一次”事项,逐步扩大“一窗受理”范围,精简申请材料,确保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三是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全渝通办”的工作要求,逐步将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向镇街延伸,将公共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同时加大“渝快办”“重庆政务App”等宣传和推广力度,落实“好差评”工作制度,提高群众和企业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事项比例,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四是继续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区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基层执法体系。五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照《荣昌区2017-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在重点领域、行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化行政复议听证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听证作用。落实《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解决行政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建议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完善案件集体讨论机制,保证办案质量。七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我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沟通衔接,及时将违法信息输入信息共享平台,做到“及时上网、及时查证、及时监督”,做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八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形成“头雁效应”。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培训,解决工学矛盾,增强培训实效。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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