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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02900R/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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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区地防各成员单位:

荣昌区气象台20247271435分发布“强降水天气”,预计72720时至3020时,我区有一次强降雨过程,累计降雨量普遍在60-100毫米,部分镇街降雨量可达12015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同时,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我区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渝汛指202432)。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区防指指挥长同意,决定202472719:00起,发布我区暴雨蓝色预警并同时启动全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各单位领导部署,靠前指挥。水利部门负责及时、科学组织洪水调度,及时报告河道水位和水利工程蓄水情况;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城区抢险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城区道路安全工作;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强化“三查”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加强巡查和应急值守,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特别是农民自建房周边高切坡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形成山洪灾害风险区域,要坚决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妥善安置避险转移群众,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遇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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