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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602900R/202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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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日期: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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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荣昌区森林防火令》,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2年8月18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止。

二、封山区域:

岚峰森林公园、国有岚峰林场,古佛山脉、铜鼓山脉、螺罐山脉范围及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1.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3.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4.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报警电话:46551919)。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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