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是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荣昌区作为《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桥头堡城市”,是重庆、成都两座国家中心城市的黄金联结点,是成渝地区融合发展最前沿,担负着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增长极、建成成渝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发展使命。近年来,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荣昌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显著成效。但人口与社会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潜在压力和风险仍然存在,生态基础设施支持城市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荣昌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旧艰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161号),结合荣昌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际,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充分衔接了《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重庆荣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荣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等相关规划,研究了区域自然资源本底、生态系统现状、主要生态问题等内容,基于自然基础与未来城市发展,安排了濑溪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大清流河北部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6大重点工程,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荣昌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基础分析与形势研判
荣昌地处川中丘陵区与渝西平行岭谷区的过渡地带,为华蓥山脉向西南延伸的低山丘陵区,地貌以浅丘为主,北低南高,土地肥沃,地势起伏平缓,平均海拔380米。其西北部属盆中丘陵区,中西部为平行岭谷。境内最高峰古佛山主峰三层岩位于清升镇境内,海拔711.3米,最低点在清江镇濑溪河河面,海拔292.5米。
荣昌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受东亚环流控制,为中亚热带湿润东南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无霜期327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282小时。平均年降水量1099毫米,暴雨主要集中在6—8月,降雨趋势为从东南向西北逐渐减少。受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气候的相互影响,气候温和。具有夏热冬暖,光热同季,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湿润多阴等特点。
荣昌区内土壤类型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土4个土类,6个亚类、20个土属、70个土种、135个变种。其中紫色土性水稻土遍布全区广大丘陵地区,是荣昌区主要的水稻土类型,矿物质含量高,自然肥力高,生物循环旺盛,作物生长繁茂。
荣昌区境内有两大水系,共有大小溪河151条,分属沱江水系和嘉陵江水系两大水系,其中沱江水系占比较大,大小溪河148条,一级支流包括濑溪河、大清流河,区内流域面积1063.37平方公里;嘉陵江水系仅有3条小支流,流域面积12平方公里。同时区内塘堰、水库众多,其中最大河流是濑溪河与大清流河。
荣昌区地处四川、重庆两地接壤处,位于重庆市西部。荣昌城区距重庆市区88.5公里,地处重庆一小时经济圈的西部地区、我国第五经济增长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腹心地带,在联系成渝两大经济圈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成渝南轴的关键节点,是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全境南北长44.3公里,东西宽39.1公里,幅员面积1077平方公里,下辖6个街道、15个镇,有常住人口66.90万人。
2021年,荣昌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13.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6.28亿元,增长8.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49.83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97.36亿元,增长9.0%。其中,全区共接待游客11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5.5%,实现旅游总收入55.40亿元,增长30.7%;年末全区拥有A级旅游景区3个,其中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
规划范围为荣昌区行政管辖区域,面积1077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15个镇,即: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双河街道、安富街道、峰高街道、荣隆镇、仁义镇、盘龙镇、吴家镇、直升镇、万灵镇、清升镇、清江镇、古昌镇、河包镇、观胜镇、铜鼓镇、清流镇、远觉镇、龙集镇。
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荣昌区以低山为主,占全区幅员面积的5.03%,海拔高程在300~500米之间,山脉主要呈现“北东—南西”走向的特点,主要有螺罐山、古佛山、铜鼓山等山脉,可作为中心城区的绿色屏障。
2021年荣昌区水资源总量4.2587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主要为区内两条最大河流,即濑溪河与大清流河,其中过境客水濑溪河的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1.35亿立方米,大清流河为0.78亿立方米,合计为2.13亿立方米。
荣昌区林地面积228.52平方公里,约占全域面积的21.22%,主要集中于双河街道,占全区林地的12.39%。其中乔木林地面积最大,约占所有林地面积的54.72%
荣昌区耕地面积49893.57公顷,约占全域面积的46.33%,主要分布在盘龙镇,约占全区耕地的11.74%。从耕地类型看,水田占比较大,面积约29321.17公顷,约占所有耕地面积的58.77%;从耕地坡度看,坡耕地占比较高,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0.43%;从耕地质量等级看,全区九级质量等级地和十级质量等级地所占面积最大,分别为21398.54公顷和17499.58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42.89%和35.07%。
荣昌区湿地总面积0.31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0.03%,全部属于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吴家镇,占全区湿地总面积的39.10%。区内有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包括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两大湿地类,永久性河流湿地、库塘湿地、稻田湿地三种湿地型,是长江流域及重庆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河流湿地,可作为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
荣昌区草地资源总面积仅有1.67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0.16%,主要分布在吴家镇,占全区草地的25.50%。
荣昌区具备丰富的植物和动物资源,可为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供支撑。其中树木资源59科100属152种,有珍稀保护植物7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30种,其中哺乳类4目6科9属12种,鸟类10目36科78属102种,爬行类1目5科8属9种,两栖类1目4科7属7种;兽类、禽类、鸟类、鱼类和昆虫类90多种,饲养的家畜、家禽也有50多种,其中荣昌猪为世界八大名猪之一。
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发现矿产资源12种(含亚矿种),其中已累计利用矿产11种,未利用矿产1种,即地热;全区矿产资源呈两大片区分布于螺罐山背斜和古佛山背斜,其中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多;单一矿床多,共(伴)生矿床少。
荣昌区位于重庆西部,地处川渝结合部,属重庆市西大门,是成渝南轴的关键节点,地势起伏平缓,具有山水相融的“三山相望、山水相连”自然生态格局。其生态系统类型丰富,分布有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和其他生态系统等多种类型,其中,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其他等类型生态系统属于自然生态系统,城镇、农田属于人工生态系统
荣昌区人工生态系统面积788.42平方公里,占比73.20%,其中农田生态系统规模较大,面积587.72平方公里,占比54.57%;城镇生态系统面积为200.69平方公里,占比18.63%;自然生态系统面积288.58平方公里,其中森林生态系统面积205.63平方公里,占比19.09%;湿地生态系统面积58.67平方公里,占比5.44%;灌丛、草地、其他生态系统规模相对较少。总体来看,荣昌区人工生态系统占主导优势,农业发展及城镇建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一定挑战,人工生态系统的作用不可忽略。
荣昌区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主要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和生态系统退化评价,判别该区存在的关键生态问题及胁迫因素,识别该区生态源地、廊道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及敏感区,确定该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空间范围,为制定生态保护修复策略提供支撑。
荣昌区双评价结果整体呈现生态环境约束小、适宜农业生产范围广、适宜建设区域范围广等特点。其中该区生态保护重要区和极重要区仅占全区面积的13.6%,主要分布于濑溪河湿地公园以及古佛山、铜鼓山、螺罐山等低山丘陵地区,且全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其他用地存在矛盾和重叠,该区域主要分布于高升桥饮用水源保护地周边;该区最适宜农业生产区域占全区面积60%,主要分布于新城区周边,盘龙镇、龙集镇沿线,以及吴家场镇周边,且全区农业生产不适宜区中存在25.9平方公里的永久基本农田,且该重叠区域中永久基本农田主要被坡度25°以上的耕地和林地所占用;该区适宜城镇建设区域占全区面积70%,且分布区域与农业生产适宜区域高度重叠,重合区域达55%。
荣昌区生态系统恢复力总体水平较高,恢复力中等及以上区域总面积为953.77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88.56%,集中分布于海拔高、植被覆盖度高、雨热条件好、生物多样性丰富、人类活动少、道路密度低的西北部清流镇、远觉镇和盘龙镇以及南部的安富街道北侧、双河街道南侧以及直升镇等区域,此区域具备较高的生态系统恢复能力。生态系统恢复能力较低及以下区域主要分布于昌州街道和昌元街道,该区域为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区域,由于聚集人口多、基建强度大、生境破碎化程度高,使得其生态系统结构单一,抗干扰能力较弱。
荣昌区整体退化特征不显著,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程度以轻度退化和中度退化为主,生态系统结构退化以未退化为主。其中生态系统功能中度退化以下面积703.8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65.35%,主要集中分布于盘龙镇西侧、安富街道北侧、广顺街道北侧以及双河街道等降雨量充沛、生态系统类型多样、人口密度低、人为干扰影响较少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重度退化和极重度退化区域集中分布于荣昌区南部的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以及西南部的盘龙镇南侧和龙集镇等人口密集、生境破坏严重、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多的区域,此区域具有一定的生态安全风险。生态系统结构未退化区域面积979.57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90.95%,中度以上退化面积38.7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3.60%,其中中度及以上退化区域集中分布于峰高街道东北侧、昌州街道中部、安富街道东侧、双河街道等荣昌区城镇和工业集中区域,该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相对简单,极易受到外界干扰而使得生态系统结构退化;轻度和微度退化区域主要分布于清流镇、广顺街道西侧、昌州街道东北侧、直升镇西侧等地,该区域多为农业种植区域,工业化水平不高、会受到一定的人为活动干扰,影响其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
荣昌区地处渝西丘陵地带,主要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占全域面积54.57%,而生态源地分布零散,缺乏连片、大规模的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源地,荣昌区内全域重要生态源地以濑溪河湿地自然公园为主;同时荣昌区生态廊道数量较少、分布细碎,存在连接不通畅的问题。
荣昌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15.19%,以轻度和中度为主,年平均土壤侵蚀总量达15.54万吨/年,主要分布于清流镇和铜鼓镇等区域,整体空间分布格局由北向南逐渐减轻,中部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
荣昌区矿种以煤矿和采石场为主,主要集中分布于荣昌区中南部,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双河街道以及清升镇等地;同时全区历史遗留矿山51处,面积1.12平方千米,对当地景观及生物多样性有直接影响。
荣昌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6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551立方米,占重庆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3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89,用水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部分河流径流量小,水体自净能力较差,河流生态水量下泄不足,枯水季节河流生态基流得不到有效保障,水体连通性较差;此外全区重大风险源企业均分布于濑溪河流域,使得流域水生态安全风险较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压力大,部分标识标牌建设位置不合理,隔离设施、标识标牌存在损毁现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隐患较多。
荣昌区坡耕地分布范围广且垦殖指数高,坡度大于6°耕地面积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0.43%,耕作方式不合理,极易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影响农田肥力;同时全区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技术支持能力弱,源头管控难度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难度大。
2020年,荣昌区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仅为93.3%,2020年水功能区监测结果显示1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仅89.5%,受到农药、化肥施用总量过高的影响,全区农村面源污染较为普遍,目前水环境质量在全市排名仍靠后,水环境质量问题十分严峻。
荣昌区建成区绿地总量相对不足,主要沿河流和城市道路分布,多集中于东北部区域,城市中心及东南部区域绿地建设较少,覆盖范围相对不足;全区绿地树种规划相对简单,景观环境相对单调,缺乏变化及特色景观,缺少提高游客参与度的活动场所。
高标准编制重庆荣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化“三生空间”布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划定并严守19.8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核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31.7万亩营造林计划,新增近6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濑溪河获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2.84平方公里。有序推进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累计完成32.19公顷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关闭取缔露天矿山5个,建成绿色矿山1个。完成4个排水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面积达到6.83平方公里。
“十三五”以来,荣昌区以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改善生态与民生为任务,以实施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统筹推进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全区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屏障建设、湿地生态修复等一系列生态工程。与“十二五”期末比较,“十三五”期末全区林地面积增加了5.21万亩、森林面积增加了3.6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5.08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增加到24亿元、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了5.85个百分点、主要造林树种基地供种率80%以及良种使用率90%以上。
“十三五”期末,荣昌区中心城区面积为35.75平方公里,公园绿地面积628.94公顷,区域绿地141.84公顷,防护绿地面积307.2公顷,附属绿地面积350.24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576.85公顷,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97平方米/人,绿化覆盖率达44.11%,绿化面积的增加改善了居住环境。“十三五”期间,荣昌区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濑溪河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两次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观胜银河村、清流马草村、荣隆玉久村、清江河中村、盘龙藕塘村、铜鼓刘骥村6个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广顺李家坪村、双河高丰村、直升万宝村等10个村获得市级绿色示范村称号。
(一)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时期,提出新要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担当,直面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进入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做好生态保护修复,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各类生态修复工程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项目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将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国家将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和启动大批重点生态工程。国家实施长江防护林三期、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筹建工作,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增绿添园等生态工程,将为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充足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已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生态保护和修复纳入“3+8”行动计划,凝聚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重点生态工程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荣昌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显著、河湖和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步伐加快,为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动荣昌区国土生态修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难度大。“十四五”期间,受外部宏观形势和自身结构调整影响,荣昌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投入造成一定影响。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困难,战略性新兴业态发展不足,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仍待优化。随着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重庆市“一区两群”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不断推进,荣昌城市建设规模和产业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增,势必对资源、能源消耗带来更大压力,匮乏的资源环境承载刚性约束将进一步趋紧,环境容量进一步降低,生态空间可能遭受持续挤压和侵占,生态质量和功能有退化风险。
(二)森林资源增量空间有限,森林质量提升困难较多。荣昌区地处渝西丘陵地带,林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南北部多,中部少,林分结构相对简单、总体质量不高、分布不均衡。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5%。随着生态修复工作的持续深入,全区森林资源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林业生态建设空间日益趋紧,再加之非林地造林落实存在很大困难,造成生态建设用地紧张,森林资源增量空间有限。低质低效林数量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过多年生态修复,全区可用于造林生态修复的空间有限,需要通过四旁挖潜、城市绿化等方式得以实现。
(三)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修复压力大。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各地发展占用征收林地需求不断增长,生态建设的空间仍面临进一步挤压的危险。与此同时,以自然保护地为基础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形成,但因历史原因,自然保护地内原住民多、矛盾冲突地类多。目前,由于《自然保护地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尚未制定或修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较大。同时,随着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严管天然林、公益林等政策措施,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受到限制,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的诉求增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标紧张,林草资源保护压力持续增加。
(四)生态保护修复水平仍待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仍以政府为主,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健全,综合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严格管控岚峰森林公园、濑溪河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关键空间,统筹保护森林、湿地、农田等重要生态系统,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综合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提升城乡绿色生态宜居品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生态新城,促进荣昌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修复。全面深入分析全区主要生态问题,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问题突出等重点区域,优先布局重点修复工程。
坚持综合治理,分类分区修复。考虑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因地制宜的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修复措施,科学配置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四种保护修复模式,确保生态修复工程有序实施,严控人造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规划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河流湖泊等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荣昌区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衔接。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1)《土地复垦条例》;
(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15)《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6)《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17)《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18)《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等。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4)《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
(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7)《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15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11)《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56号);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42号)等。
(1)《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在编);
(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5)《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6)《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
(9)《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
(11)《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12)《重庆市荣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3)《重庆市荣昌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4)《重庆市荣昌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15)《重庆市荣昌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报批稿)》
(16)《重庆市荣昌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17)《重庆市荣昌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18)《重庆市荣昌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21—2025年)》
(19)《重庆市荣昌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农业农村)规划(2021—2025年)》
(20)《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1)《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2021—2025年)》
(22)《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
(1)《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2)《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4)《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
(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9)《退化草地修复技术规范》(GB/T37067-2018);
(10)《城市水系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指南》(DB45/T1513-2017);
(11)《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1/T1690-2019);
(12)《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13)《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大纲》等,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建成山清水秀美丽生态新城。
到2027年,生态文明建设进步明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格局得到优化,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得到基本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序号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7年 |
2035年 |
属性 |
1 |
生态保护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
平方公里 |
19.85 |
19.85 |
19.85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 |
%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 |
森林覆盖率 |
% |
17.5 |
≥16 |
≥15 |
约束性 | |
4 |
林地面积 |
平方公里 |
228.52 |
172.32 |
161.55 |
约束性 | |
5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84.08 |
90 |
90 |
约束性 | |
6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 |
1.12 |
1.12 |
1.12 |
预期性 | |
7 |
新建矿山绿色标准占比 |
%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8 |
生态修复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102.8] |
[45] |
—— |
预期性 |
9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
公顷 |
[32.19] |
[20] |
—— |
预期性 | |
10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
万亩 |
—— |
[3] |
—— |
预期性 | |
11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4.11 |
45 |
45 |
预期性 | |
注:[]为五年累计值。 |
第三章 生态修复总体布局
依托荣昌区山清水秀林茂的生态本底,有机统筹地形地貌、山水空间和生态资源,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协同推动荣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升古佛山、螺罐山、铜鼓山等重要生态屏障支撑作用,提高濑溪河、大清流河环境承载能力,打造北部丘陵区、中部台地区、南部平坝与台地区三大生态发展片区,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带,提升对生态保护格局的支撑作用,构建“三山两河、三区五带”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三山。即古佛山、螺罐山、铜鼓山。古佛山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内,最高海拔711米,为荣昌区最高峰,素有“渝西茗茶之乡”的美誉。螺罐山位于昌元街道,最高海拔672米,区域内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山峰秀丽,森林植被覆盖率高。铜鼓山位于荣昌区东北,最高海拔583米,雄伟险峻,古树参天。提升古佛山、螺罐山、铜鼓山“三山”重要生态屏障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涵养与保护功能。
两河。即濑溪河、大清流河。濑溪河为境内第一大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20.6立方米/秒,从万灵镇起,由东北向西南横贯城区,至清江镇流出,境内河道长度51.5km,境内流域面积708平方公里,有各级大小支流100余条。大清流河是境内第二大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19.64立方米/秒,从吴家镇西北流入,经清流镇流出,主要分布于荣昌区北部区域,境内河道长度18.35km,境内流域面积355.37平方公里,有各级大小支流48条。加快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形成濑溪河、大清流河“两河”生态廊道。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强化河道景观带建设和滨河沿岸绿化带建设,提高濑溪河、大清流河环境承载能力。
三区。即北部丘陵区、中部台地区、南部平坝与台地区三大生态发展片区。北部丘陵区与中部台地区围绕特色生态农业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绿色、协调、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促进产业绿色转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南部平坝与台地区大力推动生态城镇建设,不断优化城市自然山水格局,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五带。即加快建设大清流河流域绿色蔬菜产业带、濑溪河流域绿色蔬菜产业带、川渝稻渔综合种养绿色产业带、渝西名优茶叶出口示范产业带和黄桷滩库区晚熟柑橘产业带等“五带”,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养生文化、乡村文化等,提升对生态保护格局的支撑作用。
坚持系统性保护、与上位规划衔接、主导功能等原则,按照保证流域单元的完整性以自然流域划分结果为基础,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以大型山脉、重要山体为补充,充分衔接《荣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区块的思路,确定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五大片区”。
生态现状。该区域位于荣昌区东部,涉及峰高、直升、双河3个街镇,总面积178.32平方公里。区域海拔较高、森林植被茂密,生物资源极其丰富,是极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区。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林分结构简单、分布不均衡,低质低效林数量大、森林质量提升任务艰巨,生态廊道不畅通、蓄水保土功能差、生态功能较脆弱等。
主攻方向。以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为导向,重点突出生态保护、森林提质、水土流失治理与预防、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保护修复工作。推动森林、河库、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进一步增强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逐步提升河库、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重点开展古佛山、螺罐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濑溪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加快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按照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森林不同功能进行区划,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通过森林抚育、林相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措施,结合不同立地条件,增植、补植有较高季相变化树种,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季相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
生态现状。该区域位于荣昌区濑溪河流域,涉及万灵、昌州、昌元等7个街镇,总面积292.56平方公里。区域位属典型城市生态系统,是荣昌区人口集中、开发强度最大、经济活动最为密集的区域,也是城市化发展重点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城市绿地覆盖不足、形式及功能单一、城市生态环境和品质不高,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河道内水生态环境亟待整治、城市岸线存在洪涝风险等。
主攻方向。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计划,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为导向,重点突出山水廊道、城市风廊、生态环境品质的保护与修复。以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岸建设、黑臭水治理、污染防治、湿地修复为重点,提升水系疏通能力,采取自然石驳岸、固土工程、滩涂地生态修复、植被生态系统重建、污水垃圾治理等工程等措施进行消落区综合整治,完善生态水网体系,盘活城市河流水体,巩固水源涵养,提升流域水生态服务。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重点推进濑溪河、大清流河、高升桥水库、三奇寺水库、黄桷滩水库等河库两岸,铜鼓山脉、古佛山脉、螺罐山脉等生态脆弱地区,城区、镇街场镇规划区周边沿线,万灵古镇、安陶小镇、古佛山旅游目的地等区域绿化造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展农村林旁、水旁、路旁、宅旁植树,形成“绿带、绿廓、绿楔、绿心”等城乡绿化结构,打造环境优美的景观带、风景线和城市观景阳台,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有效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健康,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生态现状。该区域位于荣昌北部,涉及古昌、河包、观胜等镇,总面积182.93平方公里。区域是典型的山地生态系统,区域内森林覆率高,气候温润适宜,是夏季避暑休闲之处,也是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次级河流水质污染、关闭未治理矿山等。
主攻方向。以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重点突出跨流域综合整治、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山岭山系和重要支流的保护,构建区域山水走廊。强化区域水环境协调管理,加强城市生活及沿途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确保入境河流水质达标。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重点提高坡耕地水土保持能力。按照“谁治理、谁受益,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各方力量从事矿区土地复垦,以生态重建为主,辅助再生为辅,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生态现状。该区域位于荣昌中部台地,涉及仁义、盘龙、龙集等4个镇,总面积289.51平方公里。海拔相对较低,以台地和平坝为主,耕种条件较好,优质耕地和园地集中分布于区域内,是主要的粮油产区,特色经果林、花卉苗木基地。存在主要问题表现为土壤污染、坡耕地集中分布、人居环境还待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欠佳等。
主攻方向。以保护乡村自然景观,提升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导向,重点突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构建区域生态廊道、提升农田生态系统等保护修复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区内山体、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防护隔离带、农田林网等城乡绿色廊道建设,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网络,改善农田及周边生境,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生态现状。该区域位于荣昌西部大清流河流域,涉及吴家、清流、远觉3个镇,总面积134.96平方公里。区域海拔较低,地貌以丘陵、台地为主,水系密布,以大清流河为主干形成树枝水系网络,流域内分布有较高质量耕地。存在主要问生态问题表现为关闭未治理矿山,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土壤污染、水土流失、面源污染、自然岸线受损、耕地质量不高等。
主攻方向。以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和美丽田园为导向,重点突出农田综合整治、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水环境治理、沿江防护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等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实施河(库)岸生态驳岸工程、河(库)岸植被恢复重建工程、重要河流、水库枯水期消落带生态治理工程、河(库)岸污染治理工程、河库水质保护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统筹推进耕地修生养息,实行保护性耕作制度,提升耕地产能。提高农业废物回收利用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第四章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根据全区“三山两河、三区五带”的生态保护总体格局,聚焦全区生态、农业、城镇以及矿山等主要生态问题和主攻方向,按照提高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生态品质、促进和谐发展的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六个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涉及濑溪河沿线昌元、昌州、广顺、安富、清升等街镇和园区。以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岸建设、黑臭水治理、污染防治、湿地修复为重点,提升水系疏通能力,采取自然石驳岸、固土工程、滩涂地生态修复、植被生态系统重建、污水垃圾治理等工程等措施进行消落区综合整治,完善生态水网体系,盘活城市河流水体,巩固水源涵养,提升流域水生态服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专栏1濑溪河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1﹒濑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实施濑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降低两岸水土流失风险;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的总体思路,完善治污和综合利用设施,推动流域两岸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1)濑溪河昌州至广顺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生态修复点位共计10处,建设生态护岸长度共计10.11km,总共生态措施134330㎡,约201.39亩,其中:建设湿地总面积为30600㎡,具体包括生态湿地13500㎡,漂浮湿地1600㎡,沉水/浮叶植物系统15500㎡。建设生态隔离带,总面积为103730㎡,包括生态涵养林共计46000㎡;生态湿地缓冲带面积51900㎡及湿地维护便道5830㎡。(2)濑溪河干流安富至清江河段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涵养林长度约16061m,面积62957㎡;生态湿地缓冲带长度5023m,面积43197㎡;鱼塘、池塘湿地绿化修复9处,改造34316㎡;新增人工湿地2处,面积3764㎡;跌水坎4座;塘底重塑14处,共162046m³。(3)濑溪河昌州段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荣昌区濑溪河昌州段支流池水河、盐井河、王家河部分河道。 2﹒濑溪河流域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展采煤沉陷区房屋受损安全鉴定,加固式搬迁采煤沉陷区内房屋;针对由井下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沉降等问题的区域,实施土地复垦,采取工程、生态、农艺和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沉陷土地合理利用;探索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 |
涉及濑溪河流域和大清流河流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流域饮用水水安全;建立区域环境监测体系,实施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河道保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加强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全面提升水域生态环境质量。
专栏2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
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采用人工湿地、氮磷养分拦截沟渠、生态围堰、植草沟等生态措施,构建多梯度的生态缓冲带。一期实施马家长田河饮用水源地、大清流河双流村饮用水源地、观胜镇桥亭子水库、观胜镇宝积寺水库、铜鼓镇付家拱桥水库、新建隔离防护网4500平方米;二期实施盘龙镇豆腐桥水库、吊楼子水库、罗家桥水库清淤14.07万方;三期实施石卡拉水库建设生态湿地工程25351㎡,建设生态截滤沟工程387m,建设隔离防护网627m,观音岩水库建设生态湿地工程22906㎡,建设生态截滤沟工程563m,建设隔离防护网563m。 |
该重点工程涉及铜鼓、荣隆、昌州、河包、远觉、盘龙、直升、清流、吴家、观胜等街镇。对水土流失地区实行综合性开发治理,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大幅提高水土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生态屏障的稳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遵循自然规律和现实客观规律,以蓄水、保土、造林、种草为中心,综合应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地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项目涉及铜鼓、荣隆、昌州、河包、远觉、盘龙、直升、清流、吴家、观胜等街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202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平方公里,2024年对盘龙镇、远觉镇、直升镇等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治理,2025年对清流镇、吴家镇、观胜镇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遏制水土流失趋势。 |
该重点工程布局在荣昌区现有矿区(床)和历史遗留矿山区域。以生态重建为主,辅助再生为辅,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围绕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研究确定“一矿一策”分类整治方案,对矿山破坏土地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保护和废弃土地复耕复绿,对废弃矿坑进行填埋和治理。到2025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公顷,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1﹒永荣独立工矿区古佛山楠木沟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项目涉及古佛山楠木沟周边及金龙湖沿岸。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古佛山楠木沟周边进行整治,对古佛山楠木沟矿区1500亩植被修复;改扩建森林防火通道及生产便道约15公里,配套管网建设以及其他人居环境整治。 2﹒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重点项目。项目涉及荣昌区现有矿区(床)和历史遗留矿山区域,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等方式,对矿山破坏土地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保护和废弃土地复耕复绿,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公顷。 |
该重点工程涉及荣昌区重要生态系统区域。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特色经济林改建、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提升森林数量及质量,增强山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依据荣昌区重要湿地名录,加强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构建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化湿地修复,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护,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深化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及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防控,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天然林保护与修护,开展全区3.89万亩公益林管护。
专栏5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1﹒自然保护地监管及保护修复重点项目。项目涉及荣昌区全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强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控制人为活动干扰和外来物种入侵,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繁育基地;建设智能化、可视化监测系统,开展智慧林业(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在重点林区、重点地区建设森林防火高空监控视频、标准管护站、智能卡口、监控平台,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 2﹒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修复重点项目。项目涉及荣昌区全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天然林、公益林建设管护,推进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建设,开展全区3.09万亩公益林管护。 3﹒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农田建设,采用修建排灌沟、耕作道、灌溉渠、机耕道、蓄水池、山坪塘、蓄水田坎、土地平整等措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低碳土地整治工程,通过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耕地保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推进耕地提质改造,降低耕地破碎化程度,提升农田生态质量;将生态修复工作与资源利用任务相结合,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持乡村特有的乡土文化,注重传统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专栏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项目涉及仁义、盘龙、龙集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传承乡村文化景观特色,辅助乡土景观设计,稳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农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农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田污染防治,恢复农田生态功能;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弱、耕地高强度利用地区,建立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降低土地利用强度。 |
(一)投资估算依据。在进行广泛的物价和费用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内类似工程费用水平,并考虑到重庆市现行的物价水平,以及建设条件对工程投资带来的影响因素等综合分析后进行估算。各类费用估算具体依据如下:
(1)《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0)。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2002)。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1)。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1)。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亩均控制标准》(国土资源部,2003)。
(7)《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0号)。
(8)《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5年)。
(9)《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5年)。
(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11)《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
(12)《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CQGS-304-2006)。
(二)投资估算方法。投资估算主要依据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现有试点区规划面积估算的工程量,按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费用标准估算。二是根据当地已完成的相类似典型项目的综合单价,结合本工程配套设施工程量、工程难易程度与已知类似项目相比较,选取综合系数进行投资估算。
(三)投资估算结果。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33亿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万元) | ||
市级 |
区级 |
社会 | |||
1 |
濑溪河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濑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3260 |
21112 |
0 |
2 |
濑溪河流域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
0 |
2000 |
0 | |
3 |
饮用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
2443 |
1580 |
0 |
4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2000 |
0 |
0 |
5 |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重点项目 |
1000 |
1000 |
0 |
6 |
永荣独立工矿区古佛山楠木沟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
1200 |
0 |
2600 | |
7 |
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自然保护地监管及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
3500 |
1500 |
0 |
8 |
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修复重点项目 |
80 |
20 |
0 | |
9 |
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 |
60000 |
0 |
0 | |
10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
6000 |
4000 |
0 |
合计 |
79483 |
31212 |
2600 |
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全社会各尽所能,保证重大工程实施顺利进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投入、生态修复基金投入、社会投入等,其中中央和市级等上级资金投入约7.95亿元,占总投资的70%;区级资金3.12亿元,占总投资的28%;社会资金0.26亿元,占总投资的2%。
序号 |
资金来源 |
备注 |
1 |
中央和市级等上级资金7.95亿元 (占总投资的70%) |
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筹集资金7.95亿元。 |
2 |
区级资金 3.12亿元 (占总投资的28%) |
区级政府预算安排中新增或重点投入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3.12亿元。 |
3 |
社会资金 0.26亿元 (占总投资的2%) |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治理”落实企业治污与恢复主体责任筹集。修复工程自身潜在价值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筹集。 |
如果中央和市级等上级资金补助不足,在保障现有项目顺利推进的基础上,荣昌区将结合实际对项目进行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和“适当延展”项目实施年限,以及加大区级投入和增加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在确保不新增和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稳步有效和系统扎实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第五章 综合效益分析
《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将有效保护荣昌区的生态环境,在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植被覆盖水平、遏制水土流失、修复损毁土地、减少减轻自然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生态效益,有效改善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屏障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一、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一是水源涵养功能得到保障。通过国土绿化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工程的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面积3万亩,并建设主要干支流两侧第一层山脊及水库周边山地的水源涵养林带,保障区域水源涵养功能;二是保持水土功能显著增强。通过开展实施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项目、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整治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平方公里;工程本身的绿化建设、各种防护措施等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可减少地区水土流失,保障区域保持水土功能;三是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自然灾害危险降低。通过开展实施河流湖库保护修复工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可以减少人为活动对水源保护区的干扰,降低周边污染负荷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灾应对能力,确保流域内居民饮水安全。农村面源污染也得到控制。四是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森林公园、生物廊道等为辐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将丰富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为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繁衍提供良好的保护体系和生存环境,使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通过国土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实施,区域内恢复和重建了矿区生态环境,流域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也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效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得到扩大。荣昌区国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实施将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保障下游供水水质和水量。同时,通过实施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综合效益明显的生态旅游模式及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区域绿色产业建设。
一、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增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将形成非常稀缺的生态资本和绿色生态基础设施,既可以满足人们对清洁空气、洁净饮水、良好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产品消费需求,又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在生态投资、绿色消费的双重驱动下,区域社会经济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道路。
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助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实施,将实现人居环境大大改善,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同时,有利于带动城市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促进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区域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
三、生态意识显著增强,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和民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将会有更充分的认识。逐步树立生态价值意识,形成对自然生态敬畏的价值理念;树立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己任;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教育意识,更多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和理念;树立绿色消费意识,自觉重视生态脆弱区的环境承载力,节约资源、绿色消费意识普遍增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通过规划的实施,荣昌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区域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能为生态旅游提供更为优美的生态环境,为荣昌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供支撑,可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环境,带动城镇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拉动GDP增长。同时,将辐射带动相关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绿色产业开发,迫使排污企业调整生产模式,有效地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链的优化升级,带动区域生态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荣昌区“十四五”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规划,是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是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实现荣昌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政策。区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应认识到加强生态修复的重要性,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镇、园区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社会资本主体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
政策法规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能否成功的根本,因此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政策体系尤为重要。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建立国土空间中各类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的功能价值评估核算制度,建立区域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系统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确保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的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优先实施,同时在土地、税收以及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切实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最终成效提供保障。
加强理论方法体系与相关标准的建立,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和生态修复数据库。联合国家及市内相关行业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项目踏勘、咨询论证、立项申报、项目审查、项目指导、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全程指导和监督,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功能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国家、市级已有技术要求,将各部门生态修复相关的项目纳入数据库平台,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适用于荣昌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办法。
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管控、考核等全生命周期的适应性监管体系。依托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环境形势分析会、治污保洁等平台,探索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结合多种科学方法对各项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期勘测、中期实施、后期效益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测和评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整个规划实施期间,做好前期调研、中期评估和后期总结,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根据评估反馈进行优化和完善,达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目标的整体实现。
依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政策引导和约束作用,开展多元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深化跨区域、全域化“打包”治理方式,多形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整合使用各级财政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优先布局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区域,形成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的强大合力。建立制度化的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监控,出台鼓励性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保障项目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广泛开展《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参与意识,结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强基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宣教能力建设,建立全民监督机制。发挥专家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中的作用,听取专业意见,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人民政府、区级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善促进公众参与的政策、规范性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建设,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 名称 |
实施 区域 |
实施周期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预计投资(万元) |
责任 单位 | ||
市级 |
区级 |
社会 | |||||||
1 |
濑溪河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濑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濑溪河昌州至广顺段、濑溪河安富至清江段、濑溪河昌州段支流等区域 |
2022—2025 |
实施濑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降低两岸水土流失风险;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的总体思路,完善治污和综合利用设施,推动流域两岸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
3260 |
21111 |
0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昌州街道 |
|
|
|
|
|
政污水错接雨水,32个小区污水错接雨水,改造错接点53个,错接改造污水管约6.054km,管径d300~d800。设计对污水III、IV级缺陷(171个)和污水II破裂缺陷(109个)点位进行修复。采用开挖及非开挖修复,共计开挖修复管道长度2.755km,非开挖修复点位134处。对现状污水排水管道暗井提升改造72座。现状污水管道缺陷改造新建污水管。对池水河和滨河路现状BxH=1100×1350mm、BxH=1100×1700mm、BxH=1200×1400mm的砖混结构箱涵进行迁改,接入濑溪河新建d1200截污干管,设计箱涵迁移及沿线支管改接共计2.713km,对濑溪河沿线截污干管改造约3.067km,管径d800。二期荣昌区池水河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雨水管网)及老旧破损雨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含雨水错缺失、雨水错接、雨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改造。雨水错接点改造根据管网普查资料,项目总计有263个错接点,其中86个市政雨水错接污水,177个小区雨水错接污水。改造错接点258个,雨水管错接改造约14.229km(含雨水边沟2.891km、雨水连接口0.994km),新建雨水排口6个。对雨水管道III、IV级缺陷点位进行修复。采用开挖及非开挖修复,共计开挖修复管道长度4.072km,非开挖修复点位30处。对现状雨水管道、箱涵暗井提升改造256座;昌州街道盐井河修建湿地630㎡,治理河道长度1公里,治理面积6400㎡,治理流量2700㎡;昌州街道王家河坝河修建湿地2000㎡,治理河道长度3公里,治理面积30000㎡,治理流量2000㎡。 |
|
|
|
|
2 |
濑溪河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濑溪河流域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
广顺街道、昌元街道、双河街道等镇街 |
2022—2025 |
开展采煤沉陷区房屋受损安全鉴定,加固式搬迁采煤沉陷区内房屋;针对由井下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沉降等问题的区域,实施土地复垦,采取工程、生态、农艺和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沉陷土地合理利用;探索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 |
0 |
2000 |
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
3 |
饮用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
濑溪河、大清流河 |
2022—2025 |
采用人工湿地、氮磷养分拦截沟渠、生态围堰、植草沟等生态措施,拦截初期雨水,阻控面源污染物,通过构建多梯度的生态缓冲带,提高缓冲带水质净化效果。一期实施马家长田河饮用水源地、大清流河双流村饮用水源地、观胜镇桥亭子水库、观胜镇宝积寺水库、铜鼓镇付家拱桥水库、新建隔离防护网4500平方米;二期实施盘龙镇豆腐桥水库、吊楼子水库、罗家桥水库清淤14.07万方;三期实施石卡拉水库建设生态湿地工程25351㎡,建设生态截滤沟工程387m,建设隔离防护网627m,观音岩水库建设生态湿地工程22906㎡,建设生态截滤沟工程563m,建设隔离防护网563m。 |
2443 |
1580.4 |
0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4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河包镇、远觉镇、盘龙镇、直升镇、清流镇、吴家镇、观胜镇 |
2022—2035 |
依托小流域综合整治,控制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202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平方公里。争取财政资金,力争2023年对远觉镇马鞍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公里,2024年对盘龙镇、远觉镇、直升镇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治理,2025年对清流镇、吴家镇、观胜镇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坡改梯综合整治,遏制水土流失趋势。 |
2000 |
0 |
0 |
区水利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
5 |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重点项目 |
有关镇街 |
2022—2025 |
项目涉及荣昌区现有矿区(床)和历史遗留矿山区域,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等方式,对矿山破坏土地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保护和废弃土地复耕复绿,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公顷。 |
1000 |
1000 |
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6 |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永荣独立工矿区古佛山楠木沟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古佛山楠木沟周边及金龙湖沿岸 |
2022—2023 |
对古佛山楠木沟周边进行整治,对古佛山楠木沟矿区1500亩植被修复;改扩建森林防火通道及生产便道约15公里,配套管网建设以及其他人居环境整治。 |
1200 |
0 |
2600 |
区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7 |
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自然保护地监管及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
全域 |
2022—2023 |
加强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控制人为活动干扰和外来物种入侵,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繁育基地;建设智能化、可视化监测系统,开展智慧林业(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在重点林区、重点地区建设森林防火高空监控视频、标准管护站、智能卡口、监控平台,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 |
3500 |
1500 |
0 |
区林业局 |
8 |
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修复重点项目 |
全域 |
2022—2035 |
实施天然林、公益林建设管护,推进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建设,开展全区3.09万亩公益林管护。 |
200 |
100 |
0 |
区林业局 |
9 |
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工程 |
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 |
全域 |
2022—2035 |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农田建设,采用修建排灌沟、耕作道、灌溉渠、机耕道、蓄水池、山坪塘、蓄水田坎、土地平整等措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
60000 |
0 |
0 |
区农委 |
10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
仁义、盘龙、龙集等镇 |
2022—2035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传承乡村文化景观特色,辅助乡土景观设计,稳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农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农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田污染防治,恢复农田生态功能;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弱、耕地高强度利用地区,建立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降低土地利用强度。 |
6000 |
4000 |
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委 |
附件2
生态安全格局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