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5〕1号)要求和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提高我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严防雷电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关键之年,是荣昌撤县设区十周年,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镇(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三管三必管”,突出除险固安导向,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从源头治理、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要着力抓好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科学防御雷电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履行防雷安全属地责任、属事责任和监管责任。根据《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气象局要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对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场所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将防御雷电灾害纳入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管理,督促监管对象落实防雷安全措施,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压紧压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降低重大雷电灾害风险。
各镇(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4月30日主汛期到来之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进行全面排查,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防雷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因防雷安全管理不到位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不合格而造成的雷电安全责任性事故。
附件:防雷设施排查范围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附件
1.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
2.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如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炸药雷管库等;
3.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
4.工业厂房、物资仓库、矿区、旅游景点、大型露天演艺场所、露天堆场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如塔吊、升降机)等;
5.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等;
6.市政公共设施,如桥梁、户外广告牌、照明灯饰设施等;
7.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进行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可在市气象主管机构官方网站(cq.cma.gov.cn)上查询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信息。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