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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090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我为企业促发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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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荣昌区“我为企业促发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4日    

荣昌区“我为企业促发展”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效解决企业经营困难、发展动力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以更大力度、更优举措帮助企业揽订单、聚人才、融资金、优服务、激活力,不断提高我区企业适应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市场主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将“我为企业促发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活动作为落实《荣昌区“真抓实干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民营经济壮大行动”的重要实践,聚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发展。以“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做好促进企业发展“五个方面”,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规上企业完成营收390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科技型企业总数分别达270家、2000家以上,民间投资增长1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我为企业揽订单。(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1梳理产品供给清单。摸清全区规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类别、产能、应用领域等情况,建立《荣昌区主要工业产品供给清单》,每半年进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2梳理产品需求清单。针对货物类、工程类需求清单,分别由区发展改革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立足我区实际需求,梳理《荣昌区产品需求侧机会清单》。需求清单实时滚动提供给区经济信息委,多方共同发力帮助企业推产品、促对接、揽订单,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3建立产销对接服务机制。一是畅通区内供需内循环。不定期组织区内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鼓励本地企业开展互配互采,提高产品的本地配套率。二是加大本土产品采购力度。围绕“供需两张清单”,鼓励区属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采购本土企业产品。三是积极拓展区外市场。紧抓成渝双城经济圈、渝西一体化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各部门、专班、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对接区外领军、链主企业,推动更多区内产品进入配套体系。(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4积极争取企业总部支持。对总部在外地的企业,要加强与总部对接,及时掌握总部新产品、新项目布局等信息,在项目落地、市场份额分配等方面为在荣企业争取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5加强企业产品推广宣传。利用高新区规划展览馆等平台,集中打造区内产品展示区,运用抖音等新媒体加大对本土产品的宣传推广。办好区内促消费等系列活动,提升市民对本土产品的认知度,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支持企业积极参加智博会、产业科创、渝赛计划、进博会等展会活动,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委宣传部,各相关单位)

6晾晒服务成果提振企业信心。依托“荣昌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我为企业揽订单”工作成果,着力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二)我为企业聚人才。(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搭建招聘平台。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直播带岗”“专场招聘”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12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各镇街)

8.强化区域协作。采取“走出去、引进来”跨区域引才模式,开展渝贵川人力资源协作,组织区内重点企业参加跨区域招聘活动8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

9.深化校企合作。搭建渝贵川中高职院校产业技能人才供需对接桥梁,探索订单式、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参加校园招聘会3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教委)

10.优化人才服务。积极到企业宣传各项人才激励政策10场次以上,推进“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及时兑现人才政策各类补贴,完善人才服务内容,营造良好留才环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

11.提升职工技能。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25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新增各类技能人才3000人次;组织开展“特支专项・海棠能手”遴选活动,面向在荣工作的技能人才进行选拔,推动区域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2.优化劳动关系。2025年计划申报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7家,提升“一金三制”综合运行率70%以上,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我为企业融资金。(牵头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

13.用好“棠城金服”线上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六大风险资金池”,创新设立“政银保”“重点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对“融易贷”增信产品风险资金池增资1000万元,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授信1亿元。(责任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区财政局)

14.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政策及金融产品宣贯会议及政银企融资对接会议,进一步强化银行和企业间沟通,不定期组织银行开展上门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担保费率不超过1%,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兴农担保公司)

15.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金融事务中心)

16.发挥荣昌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小微企业融资“辅导清单”,2025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事务中心)

(四)我为企业优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7.大力宣传贯彻涉企惠企政策。多形式宣传惠企政策,利用荣昌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周等大型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疑点难点解答。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通过服务企业专员主动靠前服务,“线下上门宣传,利用微信群、QQ线上”定期宣传,助力企业知、懂、用、享”惠企政策。多途径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各类优惠政策,落实重庆市重点专项资金、市级技改专项贷补助等市级政策申报工作,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等区级政策兑现工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1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和“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打造“荣易办”政务服务品牌体系。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推动川渝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异地同标”,加强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推广。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以考核指标为导向压实部门职责,共同推动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的软环境。迭代升级《“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政商交往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双评双促”制度》等,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管理办、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19.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强化区领导民营企业联系帮扶和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持续开展“服务企业专员”“百名干部进企业”等活动,优化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工作专班,全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民营企业联系帮扶和解难题办实事闭环落实机制落地落效。在限水、限电、限气时优先保障水电气供应,本地使用产品优先采购。(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工商联)

20.加强平台服务保障。持续加快兴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做好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发挥好荣昌高新技术产研院等创新创业平台作用,推动平台围绕“2335”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开发出更加专业、内容丰富的服务产品,满足区内民营企业研发等服务需求。依托“企业之家”平台,推动宣传展示、学习教育、综合服务、互动交流等政企互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强化沟通交流,有效解决企业难题。将民营经济人士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主要班次计划,举办民营企业家思想引领和能力提升班。(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工商联)

21.建立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预算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执行效率,按时足额支付民营企业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流程,明确投诉受理范围和职责,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办理质效。将处理拖欠企业账款维权投诉线索情况纳入全区信用状况监测和政务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22.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两重”和设备更新项目策划储备,在工业、电子信息、设施农业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政策,加快推进设备更新、工艺革新、管理创新。准确把握当前投资形势调整方向,将新机制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策划和实施作为重点,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参与新型城镇化、新基建、交通水利、生态环保、文化教育、旅游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特别是在高新区科创中心片区、东湖片区综合开发等重点区域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适时向社会资本推介一批成熟度高、效益良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五)我为企业激活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23.健全“产学研”融合发展促进机制。把企业的发展难题作为科研平台研究的课题,紧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2335”产业体系,推动市区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探索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揭榜挂帅”工作。按照需求征集、需求凝练、榜单发布等程序,联动攻克一批全局性影响大、带动性强、具有荣昌辨识度的关键共性技术。2025年,力争实施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区级“揭榜挂帅”10项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2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培育内部创新创业团队。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加大科技研发力度。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通过“保存量、做增量、广发动”,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引育体系。2025年,力争市级科技型企业达到2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0家,新增各类创新平台1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25.强化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加强“火炬云创”“重牧硅谷”、环西南大学(荣昌)创新创业生态圈等孵化载体建设,提升孵化载体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品牌化、专业化创新创业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技术、市场等一站式服务,助力科技企业成长壮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各相关单位)

26.举办科技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推介、院校企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生猪技术专业赛、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等赛事活动,促进技术、人才、信息流动,提升荣昌科技影响力,吸引更多创新资源汇聚。持续做好科技型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已投贷项目的监督管理,2025年,力争新增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27.加强科技人才支撑。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资源向企业集聚,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菜单式”服务供给和“订单式”需求对接机制,强化科技专家大院管理,精准满足农业企业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服务100次以上。精准选派科技特派员团,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拓宽企业创新源头供给。(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委组织部)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2025年“我为企业促发展”活动是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要求,统筹部署,精心谋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搭建工作机制。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事务中心、区科技局等牵头单位根据活动总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工作清单、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到人、服务到企”的无缝衔接机制,整合资源全力服务企业发展需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相关单位依托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活动进展及成效报道,形成关心扶持企业浓厚氛围。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案例。

(四)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工作闭环落实和评价机制,结合2025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积极响应、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持续唱响做靓“123456”营商环境品牌。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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