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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2025〕4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铜鼓镇共和村村庄规划(修改)的批复
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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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荣昌区铜鼓镇共和村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铜鼓文〔202410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荣昌区铜鼓镇共和村村庄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修改)》严格落实了原村庄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412.51公顷,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433.7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9.93公顷。

《规划(修改)》结合村内发展需求,优化用地结构,在原村庄规划基础上新增工业用地0.09公顷,用于粮食加工作坊配套建设项目。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四、请你镇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和区林业局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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