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和《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荣人办发〔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及《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报告制度的落实与完善,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积
极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摸清家底,盘活闲置,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和效益不断提升。二是以实施好“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行动为主要抓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政企分离改革攻坚战目标全面完成。三是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等制度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总量调查相对清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较好,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1.基本情况。2023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编制数451个,其中:行政单位77个、事业单位374个;编制人数13,642人,实有人数15,193人。
2.资产负债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3.23亿元,同比增长28.95%。其中:流动资产58.98亿元,占19.45%;固定资产净值30.16亿元,占9.95%;在建工程70.25亿元,占23.17%;长期投资0.34亿元,占0.11%;无形资产净值2.55亿元,占0.84%;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39.96亿元,占46.16%;政府储备物资0.03亿元,占0.01%;保障性住房0.77亿元,占0.26%;其他资产0.19亿元,占0.05%。负债总额39.39亿元,同比增长11.61%。其中:流动负债36.55亿元,占92.79%;非流动负债2.84亿元,占7.21%;受托代理负债0.002亿元,占0.01%。净资产263.84亿元,同比增长32.01%。
1.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纳入监管范围的一级区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共有5家,包括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4家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荣昌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1家文化类区属国有企业(重庆棠香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直接监管的企业有1家,即:国农(重庆)生猪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属国企实有人员513人。
2.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总额979.38亿元,同比增长13.50%,其中,流动资产741.69亿元,占75.73%,非流动资产237.69亿元,占24.27%;负债总额621.1亿元,同比增长20.45%,资产负债率63.42%;所有者权益总额358.28亿元,同比增长3.17%;国有资本总额101.75亿元,同比增长10.33%。
1.基本情况。2023年全区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2户,即重庆市荣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资产负债情况。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资产总额3.68亿元,同比增长6.11%;负债总额0.7亿元,同比增长34.97%;净资产总额2.98亿元,同比增长1.06%。
1.矿产资源。我区矿产资源9种,主要为煤炭、粘土、砂岩、页岩、矿泉水、石灰岩、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探明并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有7种,目前共查明各类资源储量:煤炭22783.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17.78万立方米、陶器用粘土3810.02万吨、陶瓷用砂岩矿5628.86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页岩气330亿立方米。建筑用砂岩168.46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58.18万立方米。
2.水资源。我区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69亿立方米,人均地表水资源量约为551立方米,分别占全国、重庆市、渝西12区的1/4、1/3和2/3左右,属于重度缺水地区。全区共有大小河流151条,水库95座,境内主要有沱江水系和嘉陵江水系两大水资源区。
3.土地资源。2023年我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已通过国家审核。其中:湿地33.12公顷,同比减少0.93%;耕地50113.35公顷,同比增加0.44%;种植园地3466.25公顷,同比减少0.48 %;草地200.79公顷,同比增加21.35%;建设用地面积18283.95公顷,同比增加0.75%;水域5632.61公顷,同比减少1.9 %;其他用地7391.72公顷,同比减少0.35%。
4.森林资源。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根据2022年荣昌区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全区林地总面积26476.34公顷。其中:乔木林13421.78公顷,竹林9824.73公顷,灌木林2628.17公顷,疏林林460.26公顷,新造林13.57公顷,其他林地127.83公顷。全区森林面积为26173.44公顷,其中林地内森林面积23416.36公顷,林地外森林面积2757.08公顷。全区林木总蓄积为960106.3立方米,其中林地内林木总蓄积959580立方米,林地外林木总蓄积526.3立方米。我区有黑鸢、赤腹鹰、松雀鹰、普通鵟、红隼、草鸮、斑头鸺鹠、红嘴相思鸟、画眉、豹猫等10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36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和市级保护动物以及黑桫椤、楠木、润楠等3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1.摸清家底,推动资产规范管理。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出台《关于做好全区国有资产资源核查盘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无证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制定全区国有资产摸底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搭建工作专班,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房屋、土地、国有文物建筑(房屋类)、大型仪器设备、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摸底,做到“家底清、底数明”,准确掌握全区资产数量类型存量分布及资产现状。二是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督促各单位重视存量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核算规范化。
2.聚焦问题,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一是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专题研究无权属资产办理途径,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无证资产办理难题。二是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完善资产利用和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通过内部挖潜、调剂自用、对外出租、转让/出售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将闲置房屋、土地、停车场等资产有偿转让,实现“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源为资产、变闲置为利用”,着力提高资产盘活利用效益。
3.加强监管,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各单位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纪检、审计部门配合,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是通过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发现问题分类施策,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履行好具体监管职能,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以“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按照“能快则快尽量快,能早则早尽量早”的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1+N”的改革思路,先后印发《荣昌区国有企业改革提效增能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荣昌区深化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的工作方案》《亏损企业“一企一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荣昌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压减工作方案》等系列实施方案,采取专班推进机制,推动改革实施。二是统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辟国企注销合并改革“绿色窗口”,及时打通改革中的堵点、卡点、难点。三是实施“精准画像、清单管理”,制作国企改革和政企分离改革“一张图”、企业国有资产盘活“一本账”,对58户区属国企逐户分析,“一企一策”谋划改革方案。
2.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印发《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初步建立起出资人、行业、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事会等各类监督有效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二是推进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区属国企产权信息实时更新、在线监测。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形成工作闭环。三是持续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和运营成本控制,加强经营性成本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将企业成本控制纳入考核,推动企业集团层面运营费用下降10%。四是印发《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行为的通知》,明确企业对外捐赠的原则、审批程序、规范管理要求、监督检查等内容,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切实维护国有权益。
3.不断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化解各项风险。建立健全区属重点国企债务风险应急预警预案机制,稳慎用好各类金融支持政策,区财政、区国资和各区属国企协同发力,“一笔一策”持续抓好高成本存量债务处置工作,严控国企债券违约风险。
2023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2.87亿元,较上年减少5.15亿元,同比下降13.55%,累计缴纳税费2.26亿元,同比增长33.24%。
区属两家国有担保公司突出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用活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费补贴政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为上尚服饰等600多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15.85亿元,累计代偿6,946.90万元,收回代偿款3,189.05万元。截至2023年底,担保业务在保58笔,在保余额19,791.57万元,拨备余额2,213.68万元。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按“关小扶大”原则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目前已实现大中型矿山占比由17%上升为64.7%。编制发布了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结合区域内“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调控方向及矿产资源产业布局,有效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二是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持续开展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严格水资源费分类征收。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土地资源开发制度建设,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2023年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完成了区级审查,并通过了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审议。持续做好“三区三线”的底线管控,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严格按照政策核对。四是完成林区规划编制工作,新建森林防火检查站3座,森林消防水池13口,消防泵站1个,建设防火道路39.14公里和生物防火隔离带。
2.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情况。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区以创建“两山”基地为抓手,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7天,完成纳入国家监管的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功举办川渝水污染联合应急演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清升镇等5个镇获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二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编制《荣昌区2030年前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行动计划》《荣昌区大气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提升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水平,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建立“区、镇、村”三级河流巡查体系,定期开展联合巡河和问题整治;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3.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一是矿产资源方面。我区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固体矿产6类、液体矿产1类和气体矿产2类,2020—2023年期间出让5宗固体采矿权。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共计矿山17个,大中型矿山比例已提高到64.7%。区内已设5个中型陶瓷粘土矿,1个砖瓦用页岩矿。2023年页岩气产量1.64亿立方米。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二是水资源方面。深入推行“河长制”,按照区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加强河库监督管理。通过“一河一策”治理、河库日常保洁、“三排”“三率”“三乱”专项行动、水质监测、河库执法等多项措施,切实保护河流、水库等水资源载体。2023年我区实际总用水量1.14亿立方米,控制在市对区的考核目标1.48亿立方米以内。三是土地资源方面。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23年末耕地50112.77公顷,占市政府下达给我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的103.54%,圆满完成了本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卫片执法工作,顺应卫片执法“月清”要求,完成2023年度下发的613个图斑的实地核查、判定和系统填报工作。2023年我区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601.17亩,新增获批建设用地指标991亩,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项目用地。四是森林资源方面。强化管护责任落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边界,开展立标定界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打非法乱占林地行为。加强国有森林资源防火工作,做到“措施、物资、人员”三到位。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和林业发展实际,重点完成我区“3+10+33”的林改工作任务。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思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资产管理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目前部分单位内部并未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多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人员数量不足,且履职能力有待加强,不利于国有资产的长期有效管理。三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夯实,部分单位资产入账、使用、处置流程不规范,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底数不清,资产配置制度执行不严,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够密切。
(二)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情况仍然存在。二是企业市场化思维较弱、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等较弱,债务还本付息和建设性项目支出压力大。三是“三项制度”改革还需深入推进,各公司内部收入分配还不完善,薪酬管理还不够科学,未建立企业员工的竞争意识,企业内生动力激发不足。
(三)金融企业(区属国有担保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公司治理尚需优化,风险管控力度有待加强,风险分担机制亟待构建,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存在对股东有不同程度的大额其他应收款。二是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高,惠民强企的举措尚有欠缺。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空间受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监测能力有待提升,河流、地下水监测体系尚未建立,对存量水量未有监测设施。三是市场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商业商务、工业项目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平台公司持有的融资地块不开发建设,闲置土地持续增加,处置矛盾和压力大。四是森林资源增量空间有限,发展与保护矛盾较大,森林覆盖率与指标要求的40%还有一定差距。林业改革发展活力不足,生态产业发展缺乏后劲,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现代科技驱动能力不强。五是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压力持续增大,空气环境质量提升的空间越来越小,水环境质量不稳定,部分地表水达不到指标要求的Ⅲ类水质。
(一)强化技术应用,推进资产数字化改革。探索建立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及大型活动、临时机关配置资产等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并调配使用,通过优化配置、科学整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厚植队伍建设,提升人员责任担当。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系统化的培训机制,要求财会人员对相关会计准则、具体细则、应用指南以及相关政策准确把握,提升财会人员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的专业素养。二是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三)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推进资产盘活。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科学谋划盘活思路,分类制定盘活方案,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开展,实现存量资产高效盘活。一是推进无证资产办证。对行政事业单位无证资产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协调各相关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对无证资产的确权工作给予最大的支持和指导。二是切实落实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主体责任,将职责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先调剂置换,再处置变现,后集中运营”的思路开展盘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加快变现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力争取得国有资产最大效益。
(四)健全监管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一是理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更大程度授权集团本部在经营事项上的决策权。二是建立分层级的权、责、利对等机制,压实集团公司董事会及领导人员主体责任;协同组织部、审计局、区纪委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集团内部监督力量,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形成企业自评、集团评价、第三方抽查评价的常态工作方式,促进企业树立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督促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管控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确保企业的稳健运行。
(五)推转型抓做实,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效基础上,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国资国企改革专题会上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的最新要求,区国资委通过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结合各区属国企实际,启动区属国企“精简集团+做实子企业”专项改革,以“国企架构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进一步精简、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为基本原则,以区属国企功能定位及组织优化改革为主线,同步推进国企架构调整、同质业务整合、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选配及薪酬机制改革,推进集团精简、子企业做实,优化资源配置和内部结构,解决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企业的运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完善内部机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施好《荣昌区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改革调整方案》,明确区属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功能定位,进一步发挥担保公司作用,聚焦“支小支农”业务,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加快理顺公司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制衡机制,优化财务指标,提振银行机构对担保公司的合作信心,增加公司授信合作银行数量和授信额度。提高服务效能,降低融资担保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对小微担保业务的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立足绿色发展,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一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业权人开采和治理恢复监管,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要求。分批次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着力消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存量。二是科学配置和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全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守住我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保护面积两条红线。三是把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综合试点作为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林改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森林资源特色禀赋,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四篇“大文章”。挖掘我区林业发展中的长板优势,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制定年度项目清单,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十五五”林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以“两山”基地创建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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