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政策原文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4-00164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发〔2024〕4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0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清升镇、古昌镇、观胜镇:

《荣昌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万洺著,联系电话:13594375317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国债项目,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注重灾前预防,加强组织领导和全面统筹,将避险搬迁安置与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加大部门配合,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搬迁计划及安置方式

(一)搬迁计划。

按照荣昌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项目任务,拟采用分散安置和货币补助的方式,计划对清升镇、观胜镇、古昌镇3个镇街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受威胁群众实施避险搬迁。

(二)安置方式。

分散安置:将受地灾威胁的搬迁群众分散安置到地质安全的地点,通过分散安置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

货币安置:对另有安全住房或采取进城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避险搬迁的,通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本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避险搬迁国债项目补助测算标准为15万元/户(国债资金13.5万元/户,市级配套1.5万元/户),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的国债专项资金,总投资为90万元。

(二)补助标准。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包括按户补助、按人补助和综合奖补等3部分。

第一部分,将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总额的40%,以户为单位(按房屋产权证计),平均补助到避险搬迁户。

第二部分,按人数发放搬迁补助资金,将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总额的40%,以搬迁人数为单位,平均补助每个搬迁群众。

第三部分,将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总额的20%作为综合奖补。对计划搬迁对象1030日前完成避险搬迁并拆除旧房,以户为单位(按房屋产权证计)实施综合奖补。

本次避险搬迁国债项目的补助标准不与以前年度和以后年度标准挂钩。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核查阶段。

各镇街按要求对纳入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债项目清单的拟搬迁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拟搬迁对象是否符合国债项目补助条件,拟搬迁户、人数是否与下达的任务清单吻合,拟搬迁对象的房屋结构、产权及户籍人口情况,进一步摸清拟搬迁对象的安置意愿及其他诉求,将摸底情况报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复核搬迁对象(2024620前)。

各镇街要对项目实施人员名单,组织村社、驻守工程师进一步复核落实具体搬迁对象,原则上以整体搬迁为主、局部搬迁为辅。

1﹒避险搬迁范围。需是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债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在“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隐患数据库内。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以“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圈定的范围为准。

2﹒避险搬迁户数和人数。原则上避险搬迁户数和人数是以避险搬迁范围内合法登记的房屋或能依法证明其所有权房屋所居住的户籍人口为准进行统计,居民户口簿上的户数和人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1031日(死亡、婚嫁及新生儿人口按实际统计除外)。

3﹒避险搬迁人员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镇街和村社分级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三)搬迁实施(2024610月)。

各镇街按照“成熟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有序组织受威胁对象户进行搬迁。同时,镇街统筹做好旧房拆除安全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1﹒新建房屋选址。由镇街组织有关单位和村社一道进行选址,按宅基地审批相关规定报批。选址要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如现场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请及时联系驻守工程师踏勘现场进行核实。

2﹒旧房拆除。各镇街组织已实施避险搬迁的群众,及时拆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原居住房屋,防止回流,确保安全。

3﹒新建房屋过程管理。各镇街加强新建房屋修建过程监管,督促落实农村房前屋后安全隐患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是房前屋后边坡安全隐患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群众科学规范建房。

(四)检查验收(202412月底前完成)。

单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搬迁计划后,各镇街立即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1﹒镇街初验。对完成避险搬迁工作的项目点开展检查验收,并做好档案资料备查。档案资料分项目综合资料(包括:申报文件,公示资料,投资计划文件,实施方案,验收报告等)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包括:申请书,资金拨付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搬迁前、房屋拆除中、搬迁后照片,去向证明等)。

2﹒部门复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复核,复核通过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直接向避险搬迁户拨付搬迁补助资金。12月底前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任务。镇街负责督促搬迁户申办已拆除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镇街要将地灾本次避险搬迁的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避险搬迁主动性,变“要我搬”为“我要搬”。

(二)明确责任,多跨协作。严格执行“市级统筹、区县负责、镇街落实”工作机制,多跨协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国债项目各项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做好避险搬迁人员复核和避险搬迁工作实施监管。严格新建选址把关,合理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审批,要开通避险搬迁国债项目宅基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强源头管控。

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安置房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设计和施工把关;加强建房本身质量安全、结构安全和建设活动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监管;指导开展建房过程中不当堆填或切坡形成的边坡安全隐患整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

区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电力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支持和指导,配合做好避险搬迁人员复核、项目验收、补助资金拨付,以及安置点配属道路、供水、供电等环境要素保障工作,切实帮助群众“搬得出、住得下、安得稳”。

(三)加强监管,接受监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克扣,如实兑现到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户、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附件:1﹒镇街地灾搬迁户申请

2﹒镇街(村、社)“避险搬迁”公示表

    3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实施情况统计表

4﹒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实施情况明细表

      5﹒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件1

XX镇(街)地灾搬迁户申请

xx 镇(街)人民政府:

我家住xxx 组(社),小地名xxx xxxx   系家庭户主,家庭人口x 人,原房屋x 面积x ㎡。受地质灾害□危岩、□滑坡严重威胁我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本人自愿申请避险搬迁至安全地带,并按有关规定于xxx xx xx 日前完成搬迁,拆除原房屋,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如到期未履行,我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的强制拆除,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户主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章):            村委会意见(签章):

                   

镇(街)人民政府意见(签章):   


附件2

xxxx 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公示表

序号

镇街

灾害体名称

拟搬迁人数

拟搬迁户主姓名

安置方式

实施主体

及责任人

1

xxxxxx

xxxxxxxx

x

x

xxxxxxx

分散/货币补助

XX镇人民政府

XXX


附件3

XXX 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地灾点名称

搬迁人数(人)

受威胁对象是否搬迁完毕

备注

实施方案计划搬迁量

实际搬迁完成量

未完成

搬迁量

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

货币安置

合计

1

XXXXXX

16

0

6

0

6

2

3

4

5

6

合计

填表人:                 审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4

XXXX 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实施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镇街

地灾点序号

地灾点名称

户数

序号

户主

姓名

户主联系电话

家庭人数

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套补助资金情况(元)

搬迁安

置方式

搬迁安置地点/购房地点

备注

XXX

1

XXXXXXXX滑坡

1

xxxx

xxxxxxxx

6

6人全录入

6人全录入

135000

分散

xxxxxxx

2

3

2

XXXXXXXX滑坡

4

5

6

3

XXXXXXXX滑坡

7

8

9


附件5

XXXX 镇(街)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项目验收意见表

镇街

灾害体名称

计划搬迁

完成搬迁情况

安置方式

安置地位置

新建房屋

旧房拆除情况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已完成搬迁

人员名单

结构

建筑面积(㎡)

XX

XXXXX危岩

1

6

1

6

xxxx

分散/购房

峰山村四组小沟湾

砖混

120

合计

验收小组意见:XXX2024年度避险搬迁16人,实际完成计划内搬迁16人,总计完成搬迁避让16人。报送资料齐全,搬迁人员已完全搬离地质灾害影响区,原房屋已拆除。/安置地所处地质条件安全,新建房屋质量安全可靠,居民生产生活可以得到基本保障,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小组组长(签字):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