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荣昌区千年荣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荣昌区获批市级历史文化名城,荣昌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形成城乡发展的新格局。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巴蜀文化旅游走廊规划》《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至2035年)》(在编)《新时代美丽重庆城乡风貌整体规划》《重庆市荣昌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至2035年)》(在编)《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分类科学、保护为主、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正确处理城乡建设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切实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全域、全要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充分展现荣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多维度展示荣昌丰厚历史底蕴和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历史文化名城。
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荣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历史文化名城实物载体进一步显现。
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荣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全面建成,传承与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1﹒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区级统筹,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2﹒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和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
3﹒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4﹒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1﹒分类建立保护名录。强化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传承工作的空间保障,统筹全区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空间,统筹做好整体保护、研究传承、展示利用。构建“三层五类”历史文化遗产要素保护体系,并将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名录、分布图和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时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等划定保护范围线和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2﹒明确各类保护重点。梳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政策红线,提前明确保护底线。衔接土地供应“用地清单制”改革,完善开发建设中历史建筑、地上地下文物情况、古树名木资源和古树后备资源及大树资源的调查、核实、保护管理等前置工作。坚持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保护文物本体及周围环境。(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3﹒严格保护管理机制。从完善政策体系入手,分类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性保护、常态化保护,建立分类科学、责任明确、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保护制度体系。推动路孔镇(现万灵镇)、清江镇、安富镇(现安富街道)历史文化名镇核心地段排危及风貌整治,荣昌烈士陵园、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吴家静南老街等传统风貌区,银河村、刘骥村传统村落的修缮性保护。根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划定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及时完成历史文化资源的挂牌、签订管护责任书、测绘建档等工作。推动清流铜鼓桥、清江狮滩庄园、远觉镇南华宫、观胜凉坪白塔、仁义小屋基贞节牌坊、峰高叶家房子、安富碉堡楼等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保护。制定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维护规范,建立保护维护方案审查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和修缮团队资格认证。研究出台历史文化资源自主修缮激励政策,从资金补贴、就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以濑溪河、大清流河为纽带,成渝古道为脉络,螺罐山、古佛山、铜鼓山为依托,巴蜀多元文化的关键交融地、移民填川历史的重要遗存地、重要非遗文化的集中彰显地、爱国民族精神的杰出传承地历史文化价值为核心,系统摸排全区历史文化资源脉络,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调查、核实工作。全面梳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革命文化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历史名园、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现状大树老树及其生存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地名文化遗产、历史地名、老字号等资源,分门别类建立资源库,完善保护名录。积极推动河包镇历史文化名镇及铜鼓山石刻造像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挖掘保护仁义镇西门巷老街、盘龙镇老街等传统风貌街巷。(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各镇街)
补足生产生活短板,提升城乡建设品质。通过合理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改善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建筑物条件,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采用“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整治方式和“绣花”等微改造方式,有序合规推进历史城区“后街七巷”等有机更新和环境提升。增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等资源的公共开放空间,补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
形成文化资源集群。结合全区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对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区域进行适度利用。推动永荣机械厂传统风貌区、永荣发电厂传统风貌区工业活化利用,瓷窑里宋窑遗址、荣昌区中小石窟等历史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开发。建设区域文化强节点,提升区域文化体验。推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提档升级、濑溪河西南大学至广顺段景观整治,利用成渝古道、成渝铁路、濑溪河沿线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形成精品文化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活态传承。推动荣昌陶、夏布、折扇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市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市级传承教育基地等建设,推动安陶小镇4A级景区创建。着力推进非遗品牌化发展,打造“一镇一品”特色文化品牌。大力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建立区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制度。继续加强非遗项目挖掘整理和保护,持续建立健全非遗名录和传承人体系,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各镇街)
探索开发利用新模式。坚持以用促保,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对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具体措施。扩大活态传承多年龄段参与度,不断发展新业态,注入新元素。探索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探索以出租、入股经营等盘活利用方式,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改善城乡风貌。(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加大文化挖掘力度,讲好荣昌故事。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阐释工作,建设完善的历史文化展示标识与解说系统。鼓励文艺工作者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研究成果,创作生产以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文艺作品,打造一批弘扬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地方特色的精品力作,弘扬巴渝文化、移民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工业文化。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持续开展推荐推广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媒体寻访行动和宣传报道,收集资源背后的文化故事并加以宣传。组建研究会,扩大“千年荣昌”等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旅游委)
推进荣昌特色文化宣传,彰显荣昌人文精神。加强文化展馆建设,鼓励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小型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村史馆、文化服务中心等,打造多层次历史文化传播空间。将荣昌传统文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传统文化进校园”。在城市风貌、市政设施建设中展示荣昌历史文化元素,建设体现荣昌历史特色的城市文化艺术景观,彰显荣昌人文精神和城市形象。激活荣昌文化遗产资源,结合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发展具有乡情乡愁乡趣乡味的文旅业态。(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塑造推广千年荣昌文旅品牌。挖掘资源文化内容,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围绕特色美食、传统工艺产品、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等建设特色消费城市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建设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塑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形象。拓展旅游营销渠道、办好“千年荣昌”系列活动、加大宣传推广,提升荣昌文旅辨识度和影响力。区域协同,共同打造一体化宣传推广平台。(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成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专班,负责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统筹协调。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测评内容。文化和旅游、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委、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沟通协调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相关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明确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监管人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保护管理要求。优化审批手续,制定优惠政策,多元探索保护优先前提下的综合改善和活化利用路径。支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鼓励公众、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和文化名人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保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重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管理者、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专业领域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健全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的培训、评价机制,不断壮大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队伍。加强遗产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居民保护意识。结合“文化遗产日”等活动,组织文化遗产论坛、文化遗产保护宣讲,普及文化遗产知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加强大众对于遗产保护的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地方文化教育,从小培养文化自信。(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各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将巡查管理纳入到考评范畴。强化对领导干部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因保护不力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区委组织部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将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保障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规划编制、修缮保护、整治更新等经费需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各项资金。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保护利用。(区财政局牵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荣昌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实施 期限 |
资金渠道 |
一、“三层” | ||||||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 |
1 |
千年荣昌实物载体策划方案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4年 |
财政资金 |
2 |
历史城区“后街七巷”城市更新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昌元街道 |
待定 |
/ | |
(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传承 |
3 |
万灵府邸提升及利用 |
万灵山公司 |
万灵山公司 |
2024年 |
企业资金 |
4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万灵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5 |
安陶小镇提升,4A级景区创建项目 |
万灵山公司 |
安富街道 |
2024年 |
企业资金 | |
6 |
|
安富街道 |
2024—2030 |
争取上级资金 | ||
7 |
清江镇老街修复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清江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
8 |
河包镇申报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河包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财政资金 | |
9 |
仁义镇西门巷老街保护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10 |
|
盘龙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传承 |
11 |
观胜银河村黄连桥传统村落一期修复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观胜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12 |
铜鼓镇刘骥村2期村落修复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铜鼓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13 |
铜鼓镇刘骥村天全寨寨门修复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铜鼓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14 |
铜鼓镇刘骥村摩崖修复 |
区文化旅游委 |
铜鼓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二、“五类” | ||||||
(四)历史街区(含传统风貌区、历史地段)保护传承 |
15 |
结合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改造,推进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传统风貌区提档升级 |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 |
西南大学 |
2024—2030年 |
上级资金 |
16 |
荣昌烈士陵园传统风貌区保护利用 |
区城管局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4—2030年 |
上级资金 | |
17 |
永荣机械厂传统风貌区保护利用 |
永荣机械厂 |
永荣机械厂 |
2024—2030年 |
企业资金 | |
18 |
华润集团 |
广顺街道 |
2024—2027年 |
企业资金 | ||
19 |
吴家镇人民政府 |
吴家镇人民政府 |
2024—2030年 |
上级资金 | ||
20 |
盘龙镇老街修缮修复 |
|
盘龙镇人民政府 |
2024—2027年 |
上级资金 | |
21 |
盘龙镇大建社区客家文化博物馆修复 |
|
盘龙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
(五)文物古迹(含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传承 |
22 |
区文化旅游委 |
万灵山公司、安富街道 |
2024—2030年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 |
23 |
荣昌区中小石窟保护利用项目 |
区文化旅游委 |
昌元街道、盘龙镇、铜鼓镇、观胜镇、河包镇、远觉镇 |
2024—2030年 |
争取国债及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 |
24 |
荣昌区宋墓群展示利用设施项目 |
区文化旅游委 |
昌州街道 |
2024—2030年 |
争取国债 | |
25 |
狮滩庄园保护利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清江镇人民政府 |
2025—2026年 |
上级资金 | |
26 |
凉平白塔保护利用 |
区文化旅游委 |
观胜镇人民政府 |
2024—2030年 |
上级资金 | |
27 |
区文化旅游委 |
铜鼓镇人民政府 |
2024—2027年 |
| ||
28 |
清升镇罗汉寺保护修复 |
|
清升镇人民政府 |
2024—2027年 |
上级资金 | |
29 |
远觉镇南华宫修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远觉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
(五)文物古迹(含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传承 |
30 |
河包镇白塔修缮 |
区文化旅游委 |
河包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31 |
河包镇斜塔修缮 |
区文化旅游委 |
河包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
32 |
河包镇真原堂修缮 |
区文化旅游委 |
河包镇人民政府 |
2024—2025年 |
上级资金 | |
33 |
清流镇铜鼓桥历史建筑修复 |
区水利局 |
清流镇 |
2023—2024年 |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
34 |
峰高叶家房子、安富碉堡楼、影剧院等历史建筑修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峰高街道、安富街道 |
2024—2030年 |
上级资金 | |
35 |
仁义王将山旧居修复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36 |
仁义祈年坊保护利用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37 |
仁义小屋基贞节牌坊保护修缮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38 |
仁义雷家庵古佛遗址保护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六)自然文化景观(含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历史名园、古树名木、自然资源景观、题名景观等)保护传承 |
39 |
区水利局 |
昌元街道广顺街道 |
2024-2028 |
上级资金 | |
40 |
古佛山3A景区创建 |
万灵山公司 |
清升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企业资金 | |
41 |
仁义三奇寺水库(石航秋水)挖掘打造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
(七)特色文化遗产(含革命文物、抗战遗址、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老字号、历史地名等)保护传承 |
42 |
长桥实业水泥厂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兴荣公司 |
2025—2030年 |
社会资本 |
43 |
喻行果旧居遗址修复 |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
上级资金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