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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文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荣昌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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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荣昌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刘菊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媛媛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林世波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区文物局)主任

林兴庶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翁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向平 区教委副主任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赖长军区民宗委主任、统战部副部长

        赵纯金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副主任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德山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黄洪兴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区商务委副主任

       黎明鑫区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正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区国资经营管理中

心主任

       王增义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林业局副局长

        周世中区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

        兰洪梅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区文物局),由区文化旅游委(区文物局)抽调委属事业单位、镇街有关单位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明鑫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辖区的文物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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