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召集人:万 容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召 集 人:李 皓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徐 蓉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程昌耀 区政府副区长
谢 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蒋 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 建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 敏 区科技局局长
黄忠新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唐志强 区财政局局长
邓贤凤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邹光武 区交通局局长
唐传中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蒋成龙 区商务委主任、物流办主任
刘 强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
唐 敏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廷成 区统计局局长
竹林村 区国资委主任
何志友 区林业局局长
焦敏亮 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林世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徐良志 区招商投资局局长
李 刚 区供销合作社主任
黄 勇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林 丹 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主任、畜牧发展中心主任
钟绍智 生猪大数据中心主任
袁家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拥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晏礼旗 农牧公司董事长
工作职责:系统谋划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布局、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研究、调度、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考核评价,推动闭环落实。工作专班日常事务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工作专班建立“1+5+6”工作推进机制,设立1个综合协调组,肉类加工预制菜、休闲食品、粮油、果蔬、饲料等5个产业指导组,食品安全、种养基地建设、品牌建设、平台建设、园区建设、产业招商等6个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承担工作专班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查考核等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产业指导组、专项工作组工作任务,建立并落实日常例会、调研考察、分析研判、复盘推广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区级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和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对接完成市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工作, 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粮油产业指导组、休闲食品产业指导组、肉类加工预制菜产业指导组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果蔬产业指导组工作,区畜牧发展中心负责饲料产业指导组(即饲料兽药高质量发展专班)工作。各产业指导组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领域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完善产业生态,开展招商引资,推动项目落地,培育壮大企业。对接完成市产业指导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1.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生猪大数据中心。
工作职责:推动建设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参与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参与标准制定,推行质量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对接完成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种养基地建设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林业局、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生猪大数据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职责:制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和支持重要原辅料基地布局,建设标准化原辅料生产基地,保障重要加工原辅料供给。科学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满足规模化种养用地、初加工用地和冷链物流用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接完成市种养基地设施建设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3.品牌建设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新闻办。
工作职责:推进品牌建设与保护,支持品牌宣传,扩大产品影响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强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实施人才战略,培养和引进人才。对接完成市品牌建设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4.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工作职责: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特色电商平台建设,加大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及资源对接。研究制定出口贸易、促进消费、扩大市场政策和旅游带动消费办法。完善物流保障机制,提高物流便捷度,降低物流成本。对接完成市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5.园区建设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区招商投资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农牧公司。
工作职责:建设以畜牧为特色的国家高新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河包粉条加工产业园、荣隆食品产业园建设,配合创建中国(重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加工项目用地。研究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完成市园区建设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6﹒产业招商专项工作组。
牵头单位: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荣隆镇、河包镇。
工作职责:对接市食品产业专班,统筹全区食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招引产业龙头企业,强链、补链、延链。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规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参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重大布局、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谋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全区重点项目予以统筹推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保障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要素稳定供给。
区科技局负责研究使用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
区经济信息委制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制定粮油、休闲食品、肉类加工预制菜等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专项政策措施,制定园区建设、品牌建设等专项工作方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财政资金专项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负责搭建政府、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强上市指导,支持企业上市。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
区交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物流保通保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相关政策措施。
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负责制定果蔬、饲料等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专项政策措施,推动建设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
区商务委负责制定平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制定进出口贸易、促进消费和扩大市场政策。负责完善物流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事宜。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搭建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平台,鼓励面向旅游开发特色食品及加工农产品,将特色食品及加工农产品等融入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区统计局负责建立具有荣昌特色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统计体系,加强对相关产业数据的监测评价。
区国资委负责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设立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参与食品加工园区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建设加工原辅材料基地(林地部分)。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建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产和销售大数据体系,对互联网平台建设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品品牌宣传和企业宣传。
区招商投资局负责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协助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利用供销体系销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品。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家高新区建设,牵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招商,指导和促进食品加工企业布局发展。
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负责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导河包粉条加工产业园建设。
生猪大数据中心推动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生猪产业数字化建设。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用地、精深加工用地、初加工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市场用地和种养基地用地。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建设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指导落实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推进质量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搭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农牧公司负责河包粉条加工产业园建设,配合创建中国(重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参与农产品品牌推荐及项目建设。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由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信息沟通和情况报告。
(二)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责任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专班交办任务。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工作专班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定期开展赛马比拼。
(三)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不对外行文,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工作专班发文由区政府办公室代章。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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