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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2025年春节期间城区 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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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2025年春节期间城区

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251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印发《荣昌区2025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荣昌府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管控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管控方案》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实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24年12月28日公开发布了《关于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保障空气质量达标的函》(渝环督办函〔2024〕76号)。

二、起草情况

按照渝环督办函〔2024〕76号要求,区公安局牵头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区应急局依法调整烟花爆竹销售点,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荣昌府规〔2024〕7号)划定了禁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为有效管控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起草了《管控方案》。

三、方案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放氛围

相关单位要按照《荣昌区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荣委平安办发〔2024〕16号)、《荣昌区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方案》(荣委宣便笺〔2024〕1号)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二)开展专项巡察,依法禁放禁售。

一是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专职巡查队伍开展为期35日的巡查工作。二是加大对城区铺面、出租房、闲置房和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严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违反禁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以及违规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烟花爆竹的,予以查处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在禁放区主要入城路口设置入城检查点,设置警示牌、禁止运输车辆及私家车辆装载烟花爆竹入城。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属地巡查。

属地镇街在“禁放区”内各社区均组建一支由社区民警或机关干部带队的巡查队伍,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

四、管控成效及运用

通过实施《管控方案》,我区受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影响大幅度缓解,2024年除夕到元宵(2月9日—2月24日),共计超标8天。其中重度污染一天,中度污染一天,PM2.5平均浓度为100.2ug/m³,2025年除夕到元宵(1月28日—2月12日),共计超标2天。其中重度污染一天,轻度污染一天,PM2.5平均浓度为69.3ug/m³。其管控成果为全区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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