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荣昌府规〔2024〕3号),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调整方案》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3月19日公开发布了《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渝环规〔2024〕2号)。
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形成与荣昌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荣昌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
二、起草情况
按照市级要求完成了《调整方案》编制,先后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3轮技术审核,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三、调整结果
调整遵循“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基本原则,本次调整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17个调整为21个。
优先保护单元:保持为6个,面积占比由10.5%调整为13.2%,较上一轮增加2.7个百分点。
重点管控单元:由5个调整为9个,面积占比由38.3%调整为33.5%,较上一轮减少4.8个百分点。
一般管控单元:保持为6个,面积占比由51.2%调整为53.3%,较上一轮增加2.1个百分点。
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22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3条,修改4条,新增18条。
四、成果运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在服务全市、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等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应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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