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对象是2022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严重失信、已注销单位不纳入发放范围)。
符合享受该政策的企业,均是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减少率不高于20%)的企业。
返还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
“为减少办理时间和资金发放环节,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该负责人提醒,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须于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可通过“渝快办”账号登录“重庆公共就业服务网”核实确认基本信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返还对象确认的信息进行复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返还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银行账户。(蒋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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