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街综合执法的建议》(第20240178号)收悉。经与各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荣昌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各镇街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和“掌上执法”系统共完成日常巡查1471户次,完成综合查一次118户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35件,执法活动全程线上办理,执法后尚未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显成效。针对代表提出的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已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了代表建议。
一、明晰权责边界,优化执法事项
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形成全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并根据首批实施改革的峰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以及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形成《重庆市荣昌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第二版)》。其中,一类街道(昌元街道、昌州街道)承接赋权执法事项57项,二类镇街(其余19个镇街)承接赋权执法事项52项,主要包括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执法领域,基本满足镇街实际执法需求。规范委托执法事项,严格把关各领域委托执法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将符合基层治理需要的执法事项进行委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签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开,严禁区级执法部门搞无依据委托、强制委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镇街实际承接能力,拟对赋权执法事项再次进行动态调整,形成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镇街之间、镇街与区级部门之间执法职责争议解决机制,区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统筹执法力量,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统一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镇街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全面整合集中基层执法力量,镇街其他板块执法人员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全部纳入镇街“141”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一指挥调度,一体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镇街,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镇(街道)的工作方案》《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镇(街道)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试行)》,通过“派驻+包片”相结合的方式下沉执法人员75名,实行下沉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保障,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专项经费20万元,支持3个街道打造综合行政执法办公阵地,制定《重庆市荣昌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各镇街阵地建设、设备配备、执法公示等内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镇街共配备购买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96套,使用专项经费为每个镇街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切实提升基层执法形象和规范水平。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能力
严格落实镇街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多部门、多班次开展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培训,集中开展执法实务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330余人次,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建立镇街部门执法人员联系机制,15个区级执法部门“点对点”到镇街开展执法业务指导,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模拟、教学演示、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学习培训效果,提升执法人员实战化水平。印发3版镇街执法改革常见问题相关操作手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案件移送、执法协调、执法监督、社会评议4项配套工作制度,创新区镇(街道)两级联合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制度建设。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荣昌区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汇编》手册,稳步推进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常态化开展镇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建立“处罚一件,评查一件”“纠错一件,整改一件”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镇街专项调研督导工作,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区考评指标体系,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刘纲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倪新安,联系电话:1898382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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