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各类证件超期进行提醒的建议的建议》(第226号)收悉。经区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身份证、居住证到期提醒事宜
经请示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身份证办理的有效时限为5年、10年、20年或者长期,有效期很长,如群众在此期间电话号码更换,则无法准确的推送身份证持有人。目前,市级层面暂未开通身份证到期提醒功能,区公安局已将您的建议向市公安机反馈。
群众在居住登记半年后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证一年到期后需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续签,市公安局“警快办”已开通短信到期提醒办理业务功能,您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警快办”或支付宝搜索“警快办”小程序注册使用。
二、关于驾驶证、行驶证到期提醒事宜
经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科研所请示,全市车驾管业务数据的服务器搭建和管理均为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服务器系统已设定,在机动车状态(含摩托车)临界“强制报废期止”前二个月、“逾期未年检”一个月内;在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临界“期满换证”前三个月,“逾期未年审”一个月内,均会通过业务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告知短信进行提醒,如期间变更电话号码,可到车管所更新。
同时为了让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更加方便的了解车辆和驾驶证状态,公安部交管部门推出的“交管12123”APP,在使用过程中均会清楚显示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实时状态且可通过该软件办理相关业务,可在正规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交管12123”下载使用。
此复函已经唐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刘锐,联系电话:13637989520)
抄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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