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公报
CHONGQING SHI RONGCHANG QU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24
第2期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4第二期
目录
1、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昌府办规〔2024〕1号
2、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荣昌府发〔2024〕3号
荣昌府办规〔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3大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围绕建设联农带农富农新样板,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基本形成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镇街农合联6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4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35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8亿元。
到2027年,全面建成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深度融合、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全区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镇街农合联11个,发展产业农合联3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3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0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74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6亿元。
(一)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镇街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等事项。镇街农合联可单独组建,也可联合组建,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镇街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围绕我区“1+2+N”现代高效优势农业产业体系组建,即以荣昌猪为主导产业,粉条和柑橘为辅助产业,发展以白鹅、肉兔、构羊、茶叶等为特色的产业,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产业农合联主要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2024年昌元、峰高、双河、直升、铜鼓、清流6个镇街要组建农合联,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260个。(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
(二)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区、镇街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荣昌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财务代账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税务服务、农业病虫防治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农资农产品农机等综合服务。镇街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相关涉农单位、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服务等服务。(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金融事务中心、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各镇街)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74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成“强村公司”,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增收。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0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引导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二)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区、镇街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镇街为农服务中心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三)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全区撂荒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合联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产业农合联参与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具有荣昌特色的农业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一)推动流通体系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售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探索政府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打造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到2027年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74个。参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三级回收网络。(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打造“荣昌猪”等区域公用品牌。提升荣昌猪、河包粉条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公信力。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区域农产品“爆品”品牌。积极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大力发展本土农村电商品牌,打造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一)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在全区推广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服务工作试点经验。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探索建立农合联会员互评机制,逐步实现会员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提升授信、用信比例。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牵头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人行永川分行;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各镇街)
(二)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牵头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人行永川分行;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
(三)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镇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
(一)建设数字农合联。推广“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运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农村电商综合平台,发挥好平台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等功能。(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党委政府部署“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在龙集镇等镇街开展全域数字乡村示范,在“双昌”合作园区探索成渝地区数字乡村协同发展,推进乡村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发展局、龙集镇、安富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各镇街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区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农合联会长可由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农合联会长可由镇街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二)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力争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形成具有荣昌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区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税务局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区金融事务中心协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事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3.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4.发展农村综合服务各镇街指标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7个 |
15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7个 |
13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35家 |
74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120个 |
260个 |
5 |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100家 |
120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24万亩次 |
50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35个 |
74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8亿元 |
16亿元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改革 | ||
1 |
组建区、镇街两级农合联,贯通区、镇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财政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
3 |
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平台 | ||
4 |
“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重大项目 | ||
5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3个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6 |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74家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74个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附件3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15个,发展会员单位26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3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
3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74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4 |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0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 ||
5 |
支持荣昌区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各镇街 | ||
6 |
|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推动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7 |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8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0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9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 ||
10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体系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区商务委 |
区交通运输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11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探索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打造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各镇街 | ||
12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体系共建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74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
13 |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区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各镇街 | ||
14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荣昌猪”区域公用品牌。提升荣昌猪、河包粉条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公信力。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各镇街 | |
15 |
积极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
16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区金融事务中心 |
人行永川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各镇街 |
17 |
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人行永川分行 |
区金融事务中心、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18 |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16亿元。 |
区金融事务中心 |
人行永川分行、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区供销合作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 | |
19 |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人行永川分行 |
区供销合作社、区金融事务中心、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 | ||
20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区金融事务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 | |
21 |
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推广“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22 |
聚合涉农数据资源 |
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23 |
加快建设数字乡村 |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为农服务全面融入全区“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在龙集镇等镇街开展全域数字乡村示范,在“双昌”合作园区探索成渝地区数字乡村协同发展,推进乡村智慧化升级。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发展局、龙集镇、安富街道 | |
24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策支持 |
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25 |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财政局、各镇街 | ||
26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27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
28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
附件4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指标
序号 |
单位 |
2024年目标(个) |
2027年目标(个) |
1 |
昌元街道 |
1 |
1 |
2 |
昌州街道 |
2 |
2 |
3 |
广顺街道 |
2 |
2 |
4 |
峰高街道 |
0 |
1 |
5 |
双河街道 |
1 |
1 |
6 |
安富街道 |
2 |
4 |
7 |
直升镇 |
0 |
1 |
8 |
万灵镇 |
0 |
1 |
9 |
清升镇 |
1 |
4 |
10 |
清江镇 |
2 |
7 |
11 |
荣隆镇 |
1 |
5 |
12 |
龙集镇 |
1 |
1 |
13 |
仁义镇 |
3 |
12 |
14 |
河包镇 |
3 |
6 |
15 |
古昌镇 |
1 |
1 |
16 |
吴家镇 |
3 |
6 |
17 |
观胜镇 |
1 |
4 |
18 |
铜鼓镇 |
3 |
4 |
19 |
清流镇 |
2 |
4 |
20 |
盘龙镇 |
4 |
5 |
21 |
远觉镇 |
2 |
2 |
22 |
合计 |
35 |
74 |
荣昌府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构建全市“1366”应急管理体系,以实现安全生产“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六个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考核控制指标范围以内,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因灾“零”死亡,力争进入全市优秀序列,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1名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轮流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区安委会、区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专项办公室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取消原有标准化达标创建奖励措施,把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对企业的检查执法频次挂钩,形成执法倒逼机制。
5﹒完善法规标准。完善执法责任、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四大体系,推进机构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监管执法精准化、执法装备现代化、日常管理正规化建设。
6.规范监管执法。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统管、上下衔接、分级负责、提高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三个强度”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严重危险作业行为。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7.加强帮扶服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产业链核心企业帮扶其他企业、大企业帮扶小微企业、行业区域内企业互助协作,持续组织“四员”检查帮扶队,定期到小微企业帮扶服务。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按照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信息共享,严查瞒报行为。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
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规上企业内部全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镇街、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米”。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打造创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群众基础。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工程治理任务清单,实施10处地灾隐患点和5处洪涝灾害隐患点整治,新建森林草原防火标准检查站5座。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制度,政府部门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在建设施工领域,聚焦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在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整治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整治提升。在燃气领域,持续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外力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在工贸行业领域,以“委外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五大作业为重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增强薄弱环节工作,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维修作业、劳务外包等方面集中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2024年“一号行动”。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落实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解决“无人管”的问题。
15.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洪涝干旱、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清单动态闭环管理。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装备物资前置要求。探索构建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联动体系,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完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16.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立足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应急资源调查和情景构建,优化现场处置方案。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情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桌面推演,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救援力量和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及要求。
17.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联动。完善“专常群”应急队伍体系,制定专业救援队伍“建管训用”制度,开展首届全区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调整充实专业救援队伍,巩固发展镇街综合救援队伍,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军地、政企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与周边区县签订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加强跨省协作、联合演练,练强体能、练熟技能、练精战术,提升区域联动救援能力。
18. 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保障能力。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区应急装备物资统管统调,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缺口。落实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灾等特殊装备物资保障准备要求,加强灾害事故导致“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指挥调度需求保障,做好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19. 做好灾情报送、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密切关注天气及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执行好灾后灾情统计上报。认真做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强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到户到人。加强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依托全区数字化建设成果,构建“数字应急”监测分析、监管执法、应急救援、履职评价等综合应用体系,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联全区、一脑统全局”。
21.推广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应用。全面推进数字消防、智慧特种设备、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建设。以水、电、气和桥梁、有限空间、重大危险源等为关键要素,推广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利、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设备布防,在重点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系统,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域设立雨水情监测站点。加快推进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危化品全链条监管、应急指挥智救、安全履职“一本账”、小场所小项目智慧监管等“一件事”特色应用场景应用。加快工贸行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完成粉尘涉爆企业“应接尽接”。
22.升级迭代“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坚持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迭代优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评价细则,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
(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镇街、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全面推广小微企业“12334”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鼓励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创新,积极参与全市年度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公开评选和推广工作,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申报“最佳实践案例”和“改革创新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委外作业一件事”监管模式,加快数字应急建设,整体提升全区应急管理水平。
(三)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用好用足国债项目资金,高质量推动预警指挥、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区级一般应对、镇街先期处置”的梯次化救援体系。
(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利用冬春窗口期,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的设防水平,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性氛围营造。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系列集中宣传,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企业安全“百家讲坛”活动,做实“小院+应急”品牌。打造“最美应急人”和“新重庆里看应急”主题宣传精品品牌。
(一)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主要负责人抓统筹、分管负责人抓具体、业务负责人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为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措施提供有力的人财物支撑。
(二)强化能力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强化队伍培训,注重培养使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确保队伍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措施保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提示函、警示函、通报、曝光等方式交办督办和追究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压实事故灾害防控责任。
荣昌府函〔2024〕32号
区人大: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研究阐释、宣传宣讲,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教育200余场次。在车站、公交站台、商圈、公园等公共场所发布法治公益广告,在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张贴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海报挂图,在官方网站、楼宇LED屏、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营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建整治专班,收集汇总问题线索107条,纳入整改问题47个,开展5次实地督察,随机抽取60卷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川南渝西毗邻地区联席会议制度,获上级肯定,川渝六地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各成员单位所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川渝协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已累计召开6次联席会,开展案卷交叉评查2次,评查案卷96卷,4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协助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联动。一是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商事调解中心。作为渝西地区首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民商事调解中心,聘请了4名专职调解员,依法调解民商事纠纷,提供与调解相关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等。二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联合泸州市、内江市东兴区等毗邻地区开展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检查1次,开展大清流河流域市级交叉执法检查1次,发现问题47个,立行立改问题46个,依法立案处罚1件。三是加强与毗邻地区政法合作。全年与四川多地新签订7份政法和平安建设合作协议,涵盖“平安建设”“矛盾联动联调”“案件交互评查”等多个领域。建成了“联合警务室”“联合检查站”“枫桥式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室”等工作阵地。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全市率先推出“双告知”不予许可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制度,将每周一设为“企业宁静日”,全力打造“荣易办好·利企惠民”系列政务服务品牌,创新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出“荣易办·巡回窗口”直通车。二是推进“跨省通办”提质增效。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梳理311个川渝通办事项办理流程,与内江、泸州、浙江玉环、贵阳云岩等地区深化通办合作,按照“综窗+专窗”模式设置异地通办窗口5个。三是推进“一网通”服务。着力推进“渝快办”落地,1389个事项实现网上办。推广电子证照,153个事项、281个证照实现电子化,核发电子证照501973个,电子签章率99.1%。拓展“荣昌政务服务”微信智能客服、预约排队等功能。推进“一卡通一码通”应用,首批完成11个场景“渝快码”应用。创新推出“E公证”和线上“公证签”,实现120多项证照、事务类公证事项“零跑腿”。四是提升“就近办”服务。构建“5+21+156+N”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即:5个区级分中心、21个镇街服务中心、156个服务站、N个“政务+银行(邮政)”服务点。推动“高新区的事高新区办”,下沉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综合纳税、社保就业等高频事项75项。建成银行(邮政)便民服务点50余个,年办理3万余件次。探索下沉政务服务事项到网格,形成“15+5”便民服务圈。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配合市级做好残疾人保障法、动物防疫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专题调研等工作。充分发挥盘龙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将立法意见征询工作与代表“双亮双做”、党建“小院+”、新媒体平台等相结合,不断拓宽民意收集的渠道和范围。共为市级11部法律法规草案上报意见建议29条,上报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1条。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区政府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核,提出修改建议80余条。
(六)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抓好“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年度必修课,不断提升受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组织14名市管领导干部以及128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新提任法治理论考试并参与旁听庭审,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政府合同审核机制,237件政府合同接受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500余条,涉及金额1300亿元以上,切实提高了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梳理形成203项“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印发《工作任务清单》《相关操作手册》以及配套工作制度,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多部门、多班次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300余人次。通过“派驻+包片”相结合的方式下沉75名执法人员指导、配合、协助各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区21个镇街使用线上执法系统,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141”平台一体贯通,探索建立“1+2+1+N”工作机制,即1名网格员+2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名对应领域工作人员+N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网格和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的作用。揭榜认领“临街商铺执法监管一件事”,对临街商铺的类型进行分类,精准梳理高频次、高需求、高综合、易发现、易处置的门前三包、经营安全等执法事项,制定、发布执法检查计划,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区、镇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构建,制定《荣昌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办法》,强化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配合,促进依法行政,形成监督合力。
(九)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接受党内、人大、审计等监督,充分运用审计监督等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监督体系,2023年审计整改资金8.2亿元。二是充分发挥复议监督功能。印发《荣昌区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盘制度(试行)》和《2023年全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情况的通报》,从“正面引导”和“负面促改”双向发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区行政应诉总案数20件(区政府单独作为被告10件,区政府办公室作为被告1件,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共同作为被告9件),审结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督促指导,辖区重庆村居法务平台累计用户数约98000人,服务次数18016次,服务档案数4142份,协助解决村(社区)各类纠纷220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300余份,代写法律文书202件。推动法律顾问进小区,召开法律顾问进小区试点工作暨“社区公证员”服务工作会议,法律顾问进小区提供宣传服务约600次、现场解答咨询169次,收集小区治理意见建议31条,提出化解矛盾纠纷方案23个。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规范案件办理。制定《荣昌区行政复议案件立案规定》等9项制度,从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履行等各环节、全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二是推动“复调对接”融合发展。印发《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通知》,强化复议前、复议中、复议后诉讼中的全过程调解,招投标、生态环境等多领域案件通过调解结案,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由2022年的16.2%上升至28.8%。三是深化府院良性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邀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检察官担任“荣昌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释法说理15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
(十二)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持续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7个、“驻法院(庭)调解室”6个、“信访事项调解室”1个、“驻派出所调解室”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8个、“小马调解工作室”177个。全区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79名。夯实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成立了成渝地区边界联合调委会,派驻32个调解工作室延伸到边界,化解矛盾纠纷295件,打通了边界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2023年,我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464次,调解矛盾纠纷10198件,调解成功10185件,调解成功率99.87%。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开展述法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全覆盖,将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全区1.3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线上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深入;二是法治人才欠缺,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还不健全,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2024年,我区将以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整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突出目标导向、坚持协同联动、强调“以创促建”,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抓住示范创建契机,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促改进、固基础、抓提质,确保完成创建目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法治领域改革事项等专项法治督察。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强化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在法律运用、执法实务、执法文书等方面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