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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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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18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荣昌区1件,已办结1件,现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6070087

重庆荣昌区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只是危险废物收集企业,违规打包废包装桶交给四川某环保企业。

荣昌区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初步核查,该环保公司依法转移给四川烁天环保的废包装物,收集、贮存、转运均为原始状态,未做任何压缩、压块处置,现场检查该公司无任何机械压缩、压块、打包设备。
2.按照《固废法》第八十二条中规定“跨省(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商经接受地省(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危险废物”。2023年生态环境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或禁止合理的危险废物跨省或跨设区的市转移”。该公司依法提交了跨省转移申请,我市严格按照固废法函商接收地生态环境厅核实同意后,办理跨省转移批复,转移过程执行了转移联单。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处置危险废物。

1.函商四川省,请对方对危废废物许可资质等进一步核实。
2.将相关企业纳入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重点评估企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将相关企业纳入今年正在开展的2024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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