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批 2024 年 12 月 2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荣昌电20241127002 |
桂花园社区金竹园小区40号旁的化粪池粪水外溢,污染环境。 |
生活污水 |
2024年11月28日、29日,昌元街道、区城管局分别到现场核实,发现位于金竹园39号和40号之间的黄角树旁的休息空坝有一滩积水,带有臭味,疑是污水溢出,经初步研判系金竹园小区下穿该空坝的化粪池管网被乱停放的车辆压塌,需要开挖确认后处理。 |
是 |
修复或更换损坏的化粪池管网,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
1.区城管局、昌元街道、社区进一步核查清楚污染源。 2.督促社区协调产权人实施改造,及时消除污染。 3.昌元街道举一反三,加强老旧小区管网巡查,及时处置污染问题。 |
未办结 |
无 | |
2 |
荣昌电20241127004 |
西城峰小区一期9号楼出口通道,一麻将馆占道经营,并且麻将声音扰民。15楼住户在楼梯间养鸡很臭。 |
荣昌 |
噪声 |
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昌元街道、区公安局到现场核查确有此类情况。 |
是 |
规范麻将馆经营行为,及时解决在居民区饲养活禽情况。 |
关于麻将馆占道问题,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昌元街道、区公安局对麻将馆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占道经营,做到文明、规范经营,并协助其现场进行整改;关于15栋住户饲养活禽问题,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昌元街道已对该群众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尽快将饲养的活禽进行处理并对饲养活禽的地方进行清洁;后续将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处理上诉问题。 |
是 |
无 |
3 |
荣昌电20241127005 |
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原大面寺二村6组一养猪场臭味扰民,养殖废水排入河里。要求搬迁。 |
荣昌 |
农业面源 |
2024年11月29日,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双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到排山坳社区6组梁垂耀养猪场进行现场核查。猪场内现养殖生猪80头(母猪10头,其他仔猪及育肥猪70头),建有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65 m3、液体储液池25 m3,场周围较干净,未见有粪污排出、溢出,未见有粪污污染痕迹,旁边鱼塘里未有粪污排入,猪场周边水田的水质较清澈。猪场附近200 m处一条毛林沟河,水质清亮,未发现有粪污排入。猪场门口及周围未闻到猪粪臭味。经询问附近3户村民,均表示:未发现有粪污排放管道,未见排入河里,未闻到猪粪臭味,卫生搞得比较好。 |
否 |
要求养猪户继续做好粪污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保持干净卫生,防止出现环境污染。 |
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 |
是 |
无 |
4 |
荣昌电20241127006 |
上海公馆1期大门口附近烧烤及多家餐馆油烟排放严重,烧烤噪音大,大门口到夏天时臭味很大。 |
荣昌 |
大气 |
2024年11月29日昌州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公馆1期大门口疑似产生油烟污染的香村纸包鱼、兄弟酒馆、香厨主题餐厅、面津道、羊烤烤、丫头烧烤烤鱼、壹欣烧烤纸包鱼、味轩小黄鱼8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上述8家烧烤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香村纸包鱼、兄弟酒馆、香厨主题餐厅油烟管道接入地下排放。面津道、羊烤烤、丫头烧烤烤鱼、壹欣烧烤纸包鱼、味轩小黄鱼油烟经过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针对投诉反映的烧烤噪音大问题,现场核实油烟净化器和餐饮机作业时未发现明显生产性噪音,疑似夜间用餐者交谈、划拳等社会性噪音。 |
部分属实 |
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油烟达标排放,减少社会性噪音污染。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昌州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要求香村纸包鱼、兄弟酒馆、香厨主题餐厅、面津道、羊烤烤、丫头烧烤烤鱼、壹欣烧烤纸包鱼、味轩小黄鱼8家家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要求餐饮店在日常经营劝导用餐者就餐时控制交谈、划拳音量减少社会性噪音。 下一步昌州街道还将加强对该区域餐饮店的日常检查,如发现存在餐饮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联合区公安局开展社会性噪音监管,减少辖区烧烤噪音污染。 |
是 |
无 |
5 |
荣昌电20241127007 |
安富街道古桥村5组吕家湾水井的水无法饮用,水面上浮着一层油,请相关部门处理。(可能是钻井队来探钻石油后出现的情况) |
荣昌 |
水 |
群众举报的安富街道古桥村5组吕家湾区域地下水有异味一事,安富街道在2024年10月份已经收到群众反映的情况,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同时也联系了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并通报相关情况。经现场查看,主要是地下水抽上来后有淡淡的油味,放置几小时经氧化后水质会逐渐变化为红褐色并有红褐色沉淀物。目前周边群众在2020年均安装了自来水,日常饮用水均得到了保障。 介于地下水变化成因会因地质变化、气候等复杂、影响因素较多,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和检测机构对地下水情况进行探测和检测,目前已对群众反映区域的地下水经三方检测机构取样送检。 同时安富街道对周边可能的污染源进行排查。群众反映受影响水井的周边主要为龙虾养殖田,并无其它排污企业。投诉所述的207、208两处钻井平台距吕家湾聚居点分别有1-3km。蜀南气矿脱水站距水井约1km,页岩气经脱水后的污水暂存于经防渗漏处理后的污水池储存,并定期经三方机构外运处理。 |
部分属实 |
查明井水变化原因,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
一是安富街道于2024年11月21日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重庆市隆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处地下水水体进行取样检测,根据11月2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重庆隆宇〔2024〕第SY11020号)显示:石油类检测结果为0.02㎎/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二是在2024年11月28日接转办单后,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安富街道再次汇同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商议并处理该问题。由于影响地下水水质变化成因较多,需要时间排查并分析相关原因,接下来,安富街道及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 三是对群众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推荐群众使用自来水,群众如确需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需自行购买专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再行使用,确保饮用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荣昌电20241127008 |
荣隆工业园区入口处有一屠宰场,主要在杀猪,气味很重,希望得到处理。 |
荣昌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地址只有一家名为重庆市荣昌区向天歌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的屠宰场,该屠宰场主要从事家禽屠宰,因异味问题现正在停产整改。现场没有发现有生猪屠宰情况,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当地群众,多方了解确认,该地无生猪屠宰场及杀猪点。 |
部分属实 |
督促当地屠宰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屠宰业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外排。 |
下一步,我区将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委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屠宰企业合法合规进行生产,并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荣昌电20241127009 |
昌州红岩坪2组,城市管理学院上面一点,有人租用群众的房子杀牛(房子户主叫翟某某,污水及粪便随处可见,非常臭,有两三年,希望得到处理。 |
荣昌 |
农业面源 |
2024年11月29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同区生态环境局以及昌州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据核实:该屠宰点为个体屠宰户(姓名海某)租用群众自建房屋(户主翟某)杀牛,现场检查时无牛屠宰及饲养,无明显臭味产生,同时对场外周边环境进行了查看,未发现有屠宰污水及类便乱排痕迹,场内建有一个污水收集处理池和生化池并硬化,据了解附近村民为减少购买化肥的经济负担,部分污水及类便由村民用于菜地施肥,部分用于苗圃基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屠宰户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要增强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如要屠宰,须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进行屠宰。 |
部分属实 |
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进行屠宰。 |
向该屠宰户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要增强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如要屠宰,须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进行屠宰。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委、昌州街道对该屠宰场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荣昌电20241127010 |
广顺街道高瓷村十社有2家小搅拌站、1家轮胎企业、石头切割厂等企业,对周边造成粉尘污染,曾向12345多次反映,环保局下来检查时,村内企业停止生产,逃避检查,要求关闭所有企业。 |
荣昌 |
大气 |
收到投诉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区住建委、广顺街道于2024年11月30日对被投诉的4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重庆五兴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制品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粉尘,排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重庆市荣昌区旭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物料覆盖到位,且已较长时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粉尘。轮胎企业名称为:重庆金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轮胎、塑料的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明显粉尘,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石头切割厂名称为:重庆鑫材石业厂,办有备案登记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厂未生产,未发现明显粉尘。上述4家企业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另外,经区生态环境局核实近三年信访件,该投诉人曾向12345反映了5次,其中2022年0次,2023年2次、2024年3次。每次接到投诉后,区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上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继续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加大对重庆五兴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旭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金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材石业厂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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