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6068260087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文物保护管理所(重庆市荣昌区填川移民文化研究中心、重庆市荣昌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护管理文物,弘扬民族文化。宣传文物保护法规、普及文物知识,做好考古发掘、科学保管、修复文物藏品,实施文物工程修缮,做好文物点相关申报,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填川移民文化研究,加强填川移民文化保护。 | |||
住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6号附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文韬 | |||
开办资金 |
3.7(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 |
54.75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一)荣昌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相应范围的工作业务活动。 (二)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三)实际使用单位名称“重庆市荣昌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四)住所、法定代表人与核准登记的完全一致; (五)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 (六)不存在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七)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八)每年按时报送上一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并公示; (九)无开办资金是否不到位或者抽逃开办资金,或者开办资金增减 20% 后是否变更。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文化旅游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文物保护:1.不断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全区文物(577处)安全责任人。按照市文物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签订率100%。二是多措并举确保文物安全。通过文物安全巡查平台指导监督各镇街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辖区内的文物巡查。同时,定期由区文化旅游委分管领导带队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抽查。转发或印发文物安全相关文件9份,如《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古镇古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及修缮项目文物保护工作的函》(荣文旅委函〔2022〕3号),归纳总结考古发掘及文物修缮的一般程序,普及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部门或镇街相关工作。2.科学高效推进文物修缮项目。一是组织实施的凉坪白塔保护修复工程、罗汉寺牌坊修缮工程于4月底通过市文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同时,完成相应的周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付完毕。二是完成观音桥石碑修复工程,于6月底完工并按专家意见整改,10月顺利竣工验收。三是督促指导清江、远觉镇做好屈义林故居的抢险排危、石庵堂石窟寺附属建筑的修缮,下半年已顺利完工。四是完成河包真原堂结构鉴定评估与修缮方案的编制,按评审要求修改完善后已正式报市文物局备案。3.顺利有序推动专项调查及专题工作。按照市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于3月正式启动长江流域文物资源调查与石刻石窟寺铭文史料搜集整理工作。为保证按时完成,区文管所同步推进制定调查计划、资料整理收集、田野调查等。4.博物馆工作。一是推动邓在军电视艺术馆筹建工作。对接北京金蔷薇公司、邓在军本人及亲属,以及万灵山公司等,组织做好邓在军电视艺术馆合作框架协议的拟定、上会及签订等;2月已全部落实。二是继续加强对区内已备案或未备案博物馆的指导与协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指导荣昌陶窑口博物馆备案注册相关工作,不断丰富我区博物馆类型。三是张培爵纪念馆中央免开资金申报。年初积极协调对接市、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等,协助做好资金申报前期工作。5.申报工作。积极做好重庆市第二批历史文化名人申报。经过走访调查、查阅县志、资料梳理等,确定以吕玉久、赵宗燠等7人作为我区申报人选。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报送资料至市政府文史馆,目前待审核公布。6.活化利用及宣传活动。一是盘活文物资源,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宝城寺后殿闲置空房开设围绕夏布织造技艺、折扇制作技艺为主题的培训,截至12月已开展活动33期,参与人次达1000余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6月9日-13日在夏布小镇与宝城寺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包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图片展、文物保护法及违法案例地宣传展等。共计展出图片24幅,参观人次达到2000余人;同时拍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宣传视频,进行线上播放,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我区人民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非遗保护:1.打好非遗申报基础。新获认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名,全区累计认定45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完成荣昌陶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全国青年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等申报工作。2.建好非遗人才队伍。完成梁先才、李俭康、罗天锡3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纪录片拍摄工作,全区5名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程基本完成。与国家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签订2022年度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协议。组织30余名传承人参加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非遗展示展销活动,组织30名传承人参加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荣昌陶器制作技艺、四川大学传统砂陶技艺等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班。组织金钱板、缠丝拳、苏家拳等非遗传承人举办非遗展演30余场,开展非遗培训6万余人次。举办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证书颁发暨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授牌活动,组织全区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及相关镇街、保护单位共计70余人参加活动。开展第八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新认定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1名,全区累计认定537名。3.加强非遗资源整理研究。编撰出版《非遗荣昌—重庆市荣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汇编》非遗书籍,共15.5万字,全面记录全区130余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成果。配合做好国家非遗馆藏(展)品征集工作,组织传承人捐赠荣昌陶、夏布、折扇藏(展)品及相关工具实物11件(套)。区内征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陈子福制扇作品、工具实物26件(套)。4.促进非遗广泛宣传。在A级景区、非遗特色小镇夏布小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非遗购物节活动。不定期组织非遗企业、传承人开展“非遗进景区”“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活动。联合区教委在区文化馆举办“以美育人·坚定文化自信”荣昌区中小学陶艺课程工作室陶艺作品展一周。组织非遗企业参展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第五届四大名陶展(4+N))、第十八届深圳文博会、第七届重庆非遗暨老字号博览会等展示展销活动。联合央视三套、七一网等媒体平台拍摄《艺览无“遗”》《非遗里的中国》等非遗主题宣传视频,专题报道荣昌陶、荣昌折扇、荣昌夏布技艺。组织8个非遗项目拍摄非遗美食短视频,参加中国非遗保护协会举办的“中国非遗美食大集”活动。5.打造非遗品牌活动。成立“非遗创造社”城市非遗工坊,联合壹秋堂夏布公司开展夏布手工制品培训5期,培训学员175人次。6.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蒋泽光、彭智勇、刘荣魁、张奇峰等一大批非遗传承人投入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交通卡点值守、信息录入、核酸检测、秩序维护、捐赠物资等工作,金钱板市级非遗传承人蒋泽光带头创作《打赢防疫仗》等作品,发挥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积极作用。7.落实川渝合作等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参与2022年川渝非遗保护新路径研讨会暨川渝非遗保护联盟年会,并在会上作《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匠心共筑文化传承》主题经验交流发言。 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文物保护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我区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家博物馆以及554处一般未定级文物点的各级安全责任人;二是截止12下旬,全区共开展文物安全巡查3000余次,督促做好古建筑文物火灾的自查与整改,确保文物安全0事故;三是年底已顺利完成长江流域文物资源调查;石刻石窟寺铭文史料搜集整理工作因疫情耽误部分进度,12月底完成总量的80%。同时,9月完成我区革命文物名录公布申报,12月正式开展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调查工作;四是6月,张培爵纪念馆中央免开资金专项资金已成功下达83万元,是多年来我区博物馆首次获得中央免开补助经费。五是夏布织造技艺、折扇制作技艺为主题的培训,截至12月已开展活动33期,参与人次达1000余人;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共计展出图片24副,参观人次达到2000余人;同时拍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宣传视频,进行线上播放,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我区人民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非遗保护方面:一是区非遗传承教育基地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申报《荣昌陶器制作技艺进校园实践案例》获评重庆市2022年度“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重庆壹秋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培育新农村手艺人案例》获评第三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荣昌夏布:传统技艺助力多点灵活就业》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工坊典型案例名单。新申报“荣昌陶器制作技艺”中央专项资金106万元;二是完成国家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和传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陈子福获评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优秀传承人;三是完成《荣昌夏布》《荣昌折扇》《荣昌陶器》三本国家级非遗学术性研究丛书编撰工作,每本书约20万字,目前出版社正在审校中;四是联合嘉禾夏布培训职业学校开设“巧手云集”夏布、面塑等非遗研学课堂14期,培训青少年350余人次。联合区折扇产业发展协会开展荣昌折扇“小工匠”培训体验活动14期,培训学生350余人次。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文物保护管理力量薄弱。按市文物局要求,全市各区县于2021年先后成立文物局,其他区县均设立文物行政科室,同时加强了文物队伍人员配备。荣昌区文物局自2021年挂牌以来,暂未开展内设独立行政科室与人员增配相关工作。目前,文化遗产科挂牌在产业科,但实际并未履行相关职能职责,仍由区文管所3名工作人员行政业务一肩挑,从事全区文物保护利用所有工作,难以满足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需求;二是博物馆作用发挥不够。全区有备案国有博物馆即荣昌陶博物馆、张培爵纪念馆2家,非国有博物馆即荣昌万灵提琴博物馆1家。其他未备案但已正式开馆运行的有喻茂坚纪念馆、夏布博物馆2家专题馆。喻茂坚纪念馆、夏布博物馆、荣昌陶博物馆归属于万灵山公司管理,张培爵纪念馆由区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代管,荣昌万灵提琴博物馆为重庆市天子之歌钢琴(集团)有限公司运作。各馆主要聚焦于旅游研学,未能最大实现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其作为爱国主义、党史教育等重要平台的积极作用,也不利于博物馆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三是文物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充足。全区文物资源丰富,大部分文物位于野外,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整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抢险排危)等工作量大。文物保护工程有其特殊性、严谨性,实施成本较高。即使申请市级专项经费,也须区级财政先行支持完成前期的修缮方案编制与结构评估等。去年至今,我区文物工作经费分别为6.3万元、7万元,勉强维持区文管所基本运转,无法顺利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周边环境整治、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可移动文物征集、收储、展陈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各项规定,按照今天专题会洪波书记讲话要求,全面强化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精神,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每年通过文物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严格履行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建立隐患台账限时整改。逐步完善安全类设施设备,切实提高文物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文物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发放文物政策法规类汇编文本,设立普法类临时展览等措施,多形式开展文物保护宣传,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者和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定期组织文物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三是拓宽文物活化利用路径。优化完善天主堂修缮设计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会同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对荣昌天主堂本体实施修缮。争取各级资金对铜鼓山石刻造像、刘家庙摩崖造像和远觉石庵堂石窟寺逐步进行修缮。积极争取河包真原堂市级专项资金启动本体修缮,加紧前期筹备着力打造瓷窑里遗址公园,为后续带动区内研学旅行、助力乡村振兴等奠定坚实基础。加强与部门、相关镇街的沟通联系,鼓励深化拓展我区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依托铜鼓山英烈园、张培爵烈士纪念墓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四是统筹推进博物馆管理。聚焦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充分开展好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史”教育等主题活动,让观众在探究中学习、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传承。加强各博物馆沟通联系,加大资源整合,鼓励各馆联合举办临时展览,不断丰富展陈主题与内容。支持区内博物馆结合本馆特色开展研学活动,弘扬荣昌地域特色文化,讲好荣昌故事;五是启动文物藏品征集工作。通过收购、接受捐赠、申请上级部门调拨、考古发掘等多种方式科学有序地推动文物征集工作,不断丰富藏品数量与类型,为适时筹建区级博物馆夯实基础;六是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加强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以及相关镇街的沟通协调,围绕我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文物与非遗等板块,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合理策划一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具有长江文化代表性、彰显长江文化价值内涵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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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刘惠华 联系电话:19923900090 报送日期: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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