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创新政策
1.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经科技部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执行标准:一是首次认定补贴:根据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审核认定的推荐企业名单,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申报补贴;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二是首次复审补贴:第二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三是再次复审补贴:第三次及以后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2.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执行标准: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认定补贴。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3.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
执行标准:入库最高补贴5000元;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报后,最高再补贴5000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4.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执行标准: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准。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按照研发投入实际额度最高3%给予补贴;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研发投入实际额度最高5%给予补贴;在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按研发投入实际额度最高10%给予补贴;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研发投入实际额度最高15%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5.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经认定为区级及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
执行标准: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按照研发投入实际额度最高20%比例给予补贴,单个机构当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6.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科研院校。
执行标准: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认定补贴;对获得市级及以上专项激励的,给予1:1的专项激励配套,最高补贴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高端研发机构,区级根据市级绩效评估情况,给予1:1的专项激励配套,最高给予500万元配套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7.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认定为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
执行标准:当年购进用于研发平台建设的试验仪器设备,按实际支付金额最高2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当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其中拥有国家级平台的最高补贴3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8.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租房用于研发平台建设的科技型企业。
执行标准:租房用于研发平台建设,按实际支付金额给予租金补贴,单户当年最高补贴20万元,其中拥有国家级、市级平台的最高补贴5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9.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在荣昌注册且经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技术转移机构。
执行标准:鼓励企业引进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转移转化,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当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促成向本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经备案按年度登记认定合同成交额的2%,给予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10.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成立技术转移机构,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企业、科研院所;在荣昌注册并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
执行标准:新注册成立技术转移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科研、检测等业务用房租金补贴,标准为最高20元/平方米·月,每个机构每年补贴最高1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11.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市级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
执行标准: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牵头实施市级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市级科技项目补贴金额的最高30%给予配套,其中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12.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科技型企业。
执行标准: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费给予最高50%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13.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并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
执行标准: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科技孵化载体的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14.支持对象:在荣昌注册的国家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
执行标准: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运营机构将在孵企业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家、0.2万元/家的补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运营机构,按照最高1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房补贴,单户每年补贴最高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荣科发〔2024〕12号)、《重庆市荣昌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兑现细则(试行)》(荣科发〔2024〕13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023—85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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