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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63X9/2021-0004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4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远觉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远觉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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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1〕7号)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1〕21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工作责任,打好打赢我区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做好秸秆焚烧的督查管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

坚决禁止在田间、林地、交通道路沿线焚烧秸秆。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利用村规民约对当事人进行惩戒教育;对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当事人赔付、恢复原状或予以相应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职责,狠抓秸秆焚烧工作,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粹还田等技术,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全镇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打好打赢我区蓝天保卫战。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远觉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副镇长),成员:陈建刚(经发办主任)、吴春(规建办主任)、邹彪(规建办副主任)、张梅(工作人员)、陈阳(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任务落实,开展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督查各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切实抓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焚烧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

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宣传方案,通过广播、LED屏、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责任追究。

夏秋农作物收割期间是露天焚烧秸秆高峰时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掌握各村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进度,各村及时报告每日巡查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严重的村要及时通报。

(四)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大对秸秆还田技术的指导,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努力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积极探索形成适合当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重庆市荣昌区远觉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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