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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816B/2024-00082
  • [ 发文字号 ]
  • 荣隆府发〔2024〕70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荣隆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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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办(站、中心、大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文件精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经济领域相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我镇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我镇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尊重市场,竞争优先。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树立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摒弃影响公平竞争的观念和做法,积极清除市场壁垒、价格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增强市场创新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科学实施,统筹推进。从我镇经济工作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区域发展、体制改革等多种需要,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督相结合,通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审查内容和工作流程

(一)审查内容

1.审查对象。我镇制定的涉及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由我镇起草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2.审查方式。各办公室在制定上述政策措施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联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或经我镇代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政策文件牵头制定办公室负责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审查标准。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具体标准进行审查。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4.例外规定。属于《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中明确的4项例外规定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同时具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所规定的3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施。政策制定办公室应当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

(二)工作流程

各办公室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应提交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合法性审查,对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政策制定办公室对照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并在政策措施公开征集意见过程中就公平竞争条款内容征集意见。除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合法性审查资料外,并提交涉及公平竞争条款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必要时还应当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2.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起草办公室提交的审查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认为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即可通过审查;认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通过审查。

3. 涉及办公室每年将本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于次年1月20日前汇总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镇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评估完善。按规定定期清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体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认识和理解,培育竞争文化,为我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办公室、单位及个人,将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2. 公平竞争审查表

      3. 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渝发改物价〔2018〕105号)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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