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部署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清升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效率。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统筹谋划。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全面学习,推动思想进步。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同时通过机关周五学习会、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读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干部法治思想培训,切实强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工作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构建责任体系,布局法治网络。镇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自上而下、全面铺开的法治网络。全镇上下开展各类学法专题工作会议、党员干部学法活动30余次。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全员参加普法知识网考,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四是切实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清升镇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深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照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古佛山旅游开发、市政建设管理、环保监察、食品药品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等有关问题法律论证专题会34次,充分发挥清升镇法律顾问的作用,听取政府聘用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30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严格镇政府合同审核,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重庆市荣昌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和区上的统一部署,持续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改革步伐,创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再压缩,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加强镇、村公共(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工作活力。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镇村两级严格按照“三张清单”依法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在“信用荣昌”网站进行“双公示”信息归集上报,确保数据报送工作“量”、“质”双提升。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秩序。一方面各村(社区)、派出所每月按计划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另一方面针对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制定台账和专班,落实监控责任到人,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日点名。每日开展疫情排查,并形成台账,确保本年度内辖区无脱管、漏管造成感染情况发生,保障了零感染目标的实现。
(三)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坚持以制管人、管事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选优配强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力量,每年对执法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严格按照区级部门的委托执法文书办理相关执法事项,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的发生,切实推动我镇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
(四)坚持依法办事,完善法律公共服务。
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谨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我镇积极配合清升派出所联合执法,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以我镇为主体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全面推动落实镇村两级法律顾问签约事宜,全镇四个村(社区)全部签署完成,通过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
(五)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监督。
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镇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和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其中我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6条,其中党务7条,财政预算5条,综合执法信息3条,扶贫资金、政策、补助等15条,民政低保、优抚2条,其他信息114条。 有效促进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法治氛围。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以3月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月民法典、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点为主进行宣传。在各村社区及小院共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赶集日宣传5场,同司法所、派出所、普法志愿者积极向全镇居民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相关知识,累计发放法治宣传单(手册)、普法围裙、普法口袋、法治宣传年画等法治宣传物品8000余份,答疑300余次,覆盖群众7000余人次;同时,利用场镇电子显示屏、各村社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标语80余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使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
2022年,我镇组织开展了35次执法检查和324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共检查了15个法人单位,检查出问题61处,并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检查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2022年我镇未发生一起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长江禁捕的宣传和执法,作出露天焚烧行政处罚2件。切实开展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化解隐患。
(八)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包案化解责任,畅通电子信箱、12345热线电话,切实加大对涉访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落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配备,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依托镇、村(社区)调委会,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强化警调协作。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2起,其中土地租金、宅基地、林地等资源权属纠纷94起,邻里关系62起,其他纠纷36起,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法治建设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法治理论水平整体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把握执法界限不准,实施执法宽、松、软,有时打不开情面。依法治理的效果还不够明显,部分干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学习主动宣传的积极性不高。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执法难度大、效果不明显,群众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理解和应对截然不同,甚至有抵触心理。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推动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重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继续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全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促进干部法治服务意识的长效增长。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厘清思路,系统化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与司法所对接,系统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持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
执法队伍是保障执法事权落地的最根本的保障,事权下放以来,为应对日益增多的执法业务,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我镇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吸纳人员力量,并积极鼓励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五)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
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乡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提高经费支出,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六)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新类型、新形态犯罪打击工作,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推动民营经济主体提优增效、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积极推进村法律顾问工作与“法律明白人”培育联动开展。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实现全镇村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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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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