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总体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清升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目标
一是我镇党委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同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法治建设日常工作。
二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周五集中学习。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三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镇根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及时发布。
四是切实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清升镇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清升镇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听取政府聘用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3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严格镇政府合同审核,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
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每年开展全镇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共清理全镇权力清单98项,按照清单认真开展工作,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的要求,我镇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清升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民政、应急、计生、等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流程均上墙公示。在村一级也统一制作了宣传橱窗和宣传栏,推行“议一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全面强化执法监管
镇组织参加全区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
(四)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治参谋作用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古佛山旅游开发、市政建设管理、环保监察、食品药品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等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专题会30余次,听取政府聘用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严格镇政府合同审核,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两村两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为村级决策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性化、合法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使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既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我镇积极配合清升派出所联合执法,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了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使辖区违章建筑、乱搭乱盖现象有所减少。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
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21年,以镇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和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加强法治宣传,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利用小院讲堂、赶集日对群众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在人流量较大的社区、街道路边,以及深入到田边地角,采用现场发放法治宣传单、宣传册和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力求法治宣传覆盖面最大化。利用场镇电子显示屏、各村社区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每个村(社区)保证两块法治宣传展板,制作8幅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喷绘张贴在各宣传栏。组织集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25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7200余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法治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2021年,我镇组织开展了32次执法检查和256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共检查了13个法人单位,其中10个工贸企业、2个建筑企业和1个民用企业。检查出安全隐患14项,其中12项要求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通过检查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2021年我镇未发生一起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起,其中土地租金、宅基地、林地等资源权属纠纷10起,邻里关系29起,其他纠纷1起。本年度以来各村未排查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未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命案,千人以上重大矛盾纠纷和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治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四、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推动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重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二)厘清思路,系统化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与司法所对接,系统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突出重点,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互促共建。从打造法治政府示范的角度去实现规划的目标导向;发挥行政复议的持续性引领带头作用;拓宽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提升公众参与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加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内生动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带头作用。
(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五)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党务公开、重点人员衔接管理,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全面巩固 “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五、建议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合理发挥好律师、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努力实现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降”目标。
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提高出庭应诉意识,积极履行好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
三是高标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梳理制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短板弱项,改善薄弱环节,奋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本。
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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