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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清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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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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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民政协管

招聘数量:1名

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渝人社发〔2019〕167号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十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3日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荣昌区清流镇社保所(彭老师)

联系方式:023-46481052,18996183317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增减页、户主页)、毕业证书、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证明材料,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备注: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不需要原件,在网上有近期失业登记记录就行。

(二)审核及面试

由用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用工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进行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其他待遇由用工单位商定),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

1.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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