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清江镇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帮扶力度,拓宽稳定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切实使衔接资金到户到人到产业,实现精准帮扶。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荣乡振发〔2021〕8号)、《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荣昌区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函》(荣乡振函〔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两高三新”发展目标和“五大任务”,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带动全区脱贫户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确保到户产业帮扶取得实效,助力全面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本人意愿情况下,鼓励脱贫户发展区域内重点特色产业,自行确定产业发展类型。产业发展类型分为自主发展产业和集中资金入股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
(二)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围绕荣昌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脱贫户实际,由镇组织村社区及及帮扶人逐户开展产业需求调查摸底,在掌握脱贫户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镇、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三、扶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扶持范围:扶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镇统筹帮助脱贫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产业。
(二)扶持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除整户外出、脱贫成效明显的脱贫户(比如:家庭收入高、购买商品房、购买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高标准修建或装修自建房等情况)外。
(三)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镇自筹资金。
(四)资金用途:用于一定程度上补助脱贫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种、苗、饲料、肥料等产生的成本费用,统筹入股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产业的股资。
四、项目实施
(一)落实到户产业项目。帮扶干部摸清脱贫户底数,结合自身特色、遵循市场主体、因人施策、扶持引导其选择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并按照培育农业产业扶贫的思路,制定到户产业发展方案,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1. 针对有劳动力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户。
(1)脱贫户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鼓励脱贫户自主选择发展产业,按照不超过3000元/户标准编制产业发展项目,形成“一户一策”到户产业帮扶方案。经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划拨给镇,镇按照报账制开展到户产业帮扶,巩固脱贫户稳定增收。
(2)对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开展梯度奖补,鼓励适度扩大种养殖业规模。发展项目选择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即不能既选择种植项目又选择养殖项目。
一是种植业奖补:脱贫户连片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蔬菜)面积在5亩以上奖励300元/亩;连片种植果树、茶树、苗木等经济作物面积在3-5(不含)亩奖励300元/亩,5亩以上奖励500元/亩。奖励补助不超过3000元/户,每年每户限奖补一次。
二是养殖业奖补:脱贫户养殖生猪2头及以上、母猪1头及以上、牛1头及以上、羊3只及以上、兔100只及以上、鸡、鸭、鹅50只及以上、水产养殖3亩及以上,蜜蜂养殖3箱及以上等,达到上述条件之一,根据实际养殖购买种、苗、饲料、肥料等的成本费,奖励补助不超过3000元/户(具体细化标准见附件1),每年每户限奖补一次。
该奖补由脱贫户根据自身发展产业实际提出申请,村(社区)、镇、帮扶人对脱贫户种养殖数量进行验收核定并签字确认,由各村(社区)统一报镇审核汇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镇、村(社区)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完整的到户产业帮扶项目资料(包括图片资料)。
(3)资金实行分批验收发放。种植项目实行栽植验收;养殖项目实行存栏验收。从5月起每月10日前收到的脱贫产业验收申请,于15日前组织验收,25日前审核、公示、发放资金。确保12月底前全部到户产业帮扶资金验收发放完毕。
2. 针对无劳动力有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
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脱贫户以资金入股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镇对该类人员甄别统计后,向区乡村振兴局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划拨到户产业帮扶资金给镇,统筹帮助脱贫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或种养殖业大户采取代养、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产业。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或种养殖业大户每年对入股脱贫户进行保底分红,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5%,分红期至2025年。分红期满后由镇收回本金,作为镇产业振兴发展资金。
3. 针对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
村社区、帮扶干部广泛宣传产业帮扶政策,对全家外出务工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名册进行公示。
(二)落实农业产业专家指导员制度。
针对直接开展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脱贫户。一是落实区级农业产业专家联系镇制度,加强联系区级专家对镇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联系市级专家组对脱贫户开展技术指导。二是完善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成立镇产业发展指导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畜牧)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每户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原则上由帮扶工作人员兼任。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每月至少需走访结对脱贫户一次,主要是为帮助脱贫户选择落实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负责联系区级农业产业专家并指导脱贫户开展生产,帮助脱贫户致富增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到户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分管负责人要指导、督促涉及村认真组织实施,帮助和指导脱贫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区、镇、村各级帮扶人作为所对接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到户产业帮扶的政策宣传,要切实落实好产业帮扶责任,促进脱贫户农产品顺畅销售,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帮助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防止返贫发生。
(二)防控产业风险。加强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论证,超前做好到户产业项目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加强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定期开展市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脱贫户发展生产。坚持长短结合,合理搭配产业项目,既注重短期脱贫,又注重长期致富,以短养长,分散产业风险,确保实现全面产业振兴。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镇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管理到户产业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报账等程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审核,拨付资金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票据等资料,到户帮扶资金实行打卡发放,确保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同时,将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防止衔接资金浪费损失。二是强化公告公示。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在选择、论证、申报、实施、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等全过程中,镇、村(社区)要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镇将到户产业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村社区、帮扶责任人、指导员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办法扣分。
附件:1. 清江镇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实施奖补细化标准
2. 清江镇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到户扶贫产业资金
项目申请表
3. 清江镇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到户帮扶资金项目
验收表
4. 清江镇2022年产业发展资金入股集体经济使用实
施方案(建议模板)
附件1
清江镇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实施奖补细化标准 | |||
产业类型 |
具体种类 |
产业标准 |
奖励标准 |
种植业 |
连片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蔬菜) |
面积在5亩以上 |
300元/亩 |
连片种植果树、茶树、苗木、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
面积在3-5(不含)亩 |
奖励300元/亩 | |
连片种植果树、茶树、苗木、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
5亩以上 |
奖励500元/亩 | |
养殖业 |
养殖生猪 |
2头及以上,购买时每头20斤以上 |
每头以奖代补1000元 |
养殖纯繁母猪 |
1头及以上,购买时每头10斤以上 |
每头以奖代补1500元 | |
养殖牛 |
1头及以上 |
每头以奖代补3000元 | |
养殖羊 |
3头及以上,购买时每头在30斤以上 |
每头以奖代补750元 | |
鸡、鸭、鹅(混养不超过2种) |
50只及以上,1斤以下 |
每只以奖代补15元 | |
50只及以上,1-2斤(不含) |
每只以奖代补30元 | ||
50只及以上,2斤及以上 |
每只以奖代补50元 | ||
兔 |
100只及以上 |
奖励25元/只 | |
水产养殖 |
3亩及以上 |
奖励800元/亩 | |
蜜蜂养殖 |
3箱及以上 |
奖励400元/箱 | |
以资金入股 |
脱贫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或种养殖业大户采取代养、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产业 |
进行保底分红,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5%,分红期至2025年。分红期满后由镇收回本金,作为镇产业振兴发展资金。 |
入股资金3000元/户 |
附件2
清江镇2022年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申请表 | ||||||
家庭住址: 村(社区) 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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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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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 规格: 产业数量: | |||||
申请到户产业帮扶金额(元) |
大写: |
小写: | ||||
按照“到户产业帮扶资金”要求申请到户产业帮扶资金,为此,我户做出如下承诺: | ||||||
一、承诺在接受资助、脱贫致富的过程中,遵纪守法、勤劳踏实、积极主动发展产业。 | ||||||
二、承诺按照“到户帮扶”项目实施要求,积极支持配合镇、村各级完成“到户帮扶”项目工作。 三、保证严格依照申报时约定的产业发展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约定的数量。 | ||||||
四、在完成“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工作后,继续做好后期的生产,坚持走勤劳致富的发展道路。 | ||||||
承诺人: |
附件3
清江镇2022年脱贫户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验收表 | |||||
家庭住址: 村(社区) 组 |
联系电话: | ||||
脱贫户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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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及实际投入费用 |
产业种类: 规格、数量: 实际投入费用: | ||||
申请到户产业帮扶金额 (元) |
大写: |
小写: | |||
脱贫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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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责任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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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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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项目负责人意见 |
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 元。
镇政府(盖章) |
附件4
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
2022年产业发展资金入股集体经济使用
实施方案(建议模板)
一、**村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村位于荣昌................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要求:分析目前**村产业规模、产业带动力,村集体增收能力不强,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的现状及问题。
三、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2022年,争取产业发展资金**万元,采取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等。
要求:1.以集体经济为载体;2.可以引入企业入股发展等方式;3.技术支撑(指导);4.销售渠道;5.项目可持续性;6.项目影响力或品牌效益等。
四、利益联结机制
要求:1.利益联结要求所在村贫困户(脱贫户)全覆盖;2.分红(效益分红、入股分红等);3.吸纳贫困户到产业发展项目中务工就业或带动。
五、绩效目标
要求:1.当年见效;2.每年保证不低于投入资金5%的分红;3.风险防控:资金流失控制、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
六、领导责任
要求:1.镇党政主要领导包村包项目;2.领导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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