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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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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镇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58,其中政务网站4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动态信息56条,微博公开动态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1名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荣昌区门户网站升级,按照区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效用,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信息维护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工作。2023年度较好完成了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未出现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与准确性欠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能做到及时且准确地发布相关内容。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不能第一时间传达给民众,导致信息存在滞后性。在把握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现实问题上存在一定偏差,所公开的信息与民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够高。二是人员队伍建设薄弱。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较为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而且人员变动频繁,这使得工作衔接不畅,工作连贯性受到影响。由于工作力量不足,直接导致整体的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信息处理、发布等环节存在诸多可改进之处。

改进措施

针对公开水平不高、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2023年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与流程完善。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从思想层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视为与民众密切沟通、保障民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梳理和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严格依照既定流程有条不紊地开展,从而提高工作的规范化与高效化程度,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二是夯实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活动。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使其能够更加熟练、准确地处理各类信息公开事务。注重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变动,确保工作交接顺畅,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如社区宣传、网络宣传等,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信息公开的具体渠道以及涵盖的内容范围,提高民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现有的常规渠道外,探索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平台进行信息推送。及时、准确且全面地向民众推送工作动态以及各类便民政策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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