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
财政局文件
荣财行〔2021〕69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昌元街道办事处,清升镇、盘龙镇、铜鼓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8号)、区民宗委“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及区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现将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级资金)50万元下达你们,其中:昌元街道2万元,专项用于创建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昌元街道司法所);清升镇10万元,专项用于罗汉寺村4组刘家大院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盘龙镇18万元,专项用于禾苗村3组集体经济烤房建设;铜鼓镇20万元,专项用于刘骥村7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请严格按照相关使用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此项资金年终列报功能科目为“213059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抄送:区委统战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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