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行政许可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吴偲 | 联系方式: | 19942333822 | |||||||
说明: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的数 量,以及进行法制审核的数量。 | |||||||||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简易程序数量(件) | 一般程序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涉嫌犯罪移送案件数量(件) | 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件)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 | 吴偲 | 联系方式: | 19942333822 | ||||||||||||||
说明:1.统计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法制审核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计入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
第三部分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吴偲 | 联系方式: | 19942333822 | |||||||
说明:统计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及法制审核数量。 |
第四部分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制审核数量(件)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 | 吴偲 | 联系方式: | 19942333822 | ||||||||
说明: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以及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予以法制审核的数量。 | |||||||||||
2.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等。 | |||||||||||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
第五部分 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行政收费 | 土地征收 | 其他行政 征收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金额(万元) | 数量(件)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 | 吴偲 | 联系方式:19942333822 | ||||||
说明: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实施数量。(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市统计范围) | ||||||||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 ||||||||
3. 其他行政征收需说明具体种类或名称。 |
第六部分 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吴偲 | 联系方式:19942333822 | ||||
说明:统计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
第七部分 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1 | 河包镇(本部) | 无 | ||
2 | 下属执法单位之一 | |||
3 | 下属执法单位之二 | |||
… | 下属执法单位之… | |||
合 计 | ||||
填报人:吴偲 | 联系方式:19942333822 | |||
说明: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行政检查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 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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