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凡符合《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18〕7号)规定的,具有本区户籍或实际居住生活在本区境内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临时救助申请书;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非我区户籍人员应提交我区居住证或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四)家庭(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以及非义务教育等必需支出的突然增加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一般程序:申请受理→调查核实→镇街集体评审→张榜公示→镇街审核决定→区民政局审批→实施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启动紧急程序,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及时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五、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办理地点:河包镇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河包镇万寿街51号)
六、咨询电话:023-4628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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