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观胜镇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0号)和《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荣委办发〔2019〕44号)精神,观胜镇文化服务中心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负责广播电视、旅游等事务性服务工作,完成文化体育事业方面的其他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个机构:文化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预收入较去年增加5.6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1.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8.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较去年增加5.6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1.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
(二)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三公经费在本级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虹 联系方式:023-61478204。
附件:荣昌区观胜镇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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