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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920F/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荣民发〔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广顺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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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要求。根据荣昌府办纪要2020-75精神,为规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管理,促进我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逐步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现将《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

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优化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解决影响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养老机构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安全、优质”的服务品质,全面推动我区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二、补助对象

1. 荣昌区辖区范围内经区民政局依法许可或备案登记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2. 荣昌区辖区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实现社会化运营并报经区民政局备案的,对其收住的社会老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补助标准及经费来源

根据荣昌府办纪要2020-75精神,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荣昌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按每月实际入住人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每人不超过50元/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四、补助方式

由区民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在次年初采取上门评估的方式,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上一年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主动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年评估一次,评估得分作为当年运营补助评审依据。

五、绩效评估内容

(一)基础条件(15分)。

1. 设施设备(9分)。养老机构交通便捷,利于老人出行,机构出入口符合救护、消防等特殊车辆到达。房屋建筑为两层及以上的需安装电梯或楼梯升降机,室内外均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各种设备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实现无障碍环境。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收住中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4床;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6床,配备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独立设置有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餐厅、厨房、洗衣房、接待室等并配备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有应急呼叫装置。

2. 服务能力(6分)。养老机构应按标准配备服务需要的工作人员,院长、副院长应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养老机构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有全部工作人员名册,各项目登记、证件齐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职日期、入职部门、岗位/职务等),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护理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

(二)服务质量(55分)。

1. 制度健全(8分)。机构管理规范,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制定有基本的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制度等。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在机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建立入住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和健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入住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病史记录、体检报告及评估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服务过程,并由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工作记录保管期限应不少于3年。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未经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同意,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公开投诉受理部门、负责人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2. 出入院服务(8分)。有出入院制度和咨询、评估、体检、签约、出入院流程。开展入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疾病史、个人生活习惯及喜好,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老年人状态等级和养老服务分级。与入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变更和解除方式,对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建立入住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和健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入住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病史记录、体检报告及评估报告。

3. 生活照料服务(8分)。熟悉所有服务长者的基本情况。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有服务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衣服洗涤、个人饮食、起居、排泄、体位转移服务。食品留样规范。每周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食品。24小时供应水、电,室内安装温度调节设备,设备能正常运行,冬季室温不低于16℃,夏季不超过28℃。每日巡查房,观察老年人心理状态和身体状态,为不同需求的入住老年人(自理、介助、介护等)提供相应服务。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4. 清洁卫生服务(10分)。公共区域整洁,地面干燥,物品摆放安全合理,空气无异味;定期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每日清扫老人居室,整理入住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服务对象衣着整洁、干净、无异味;定期更换、清洗衣服和床上用品;及时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提醒如厕,清洗便器;单独清洁、消毒被污染物品。机构内无杂物,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公共区域、墙面、窗户、天花板、灯具、标牌等无污垢、无积存垃圾,无破损、无蜘蛛网等。

5. 护理服务(7分)。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翻身、扣背、尿管管理。指导老年人使用机构提供的康复辅助器具,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行器。老年人突发疾病时,及时与相关第三方联系,不能处置的,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并协助做好老年人转诊转院工作。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康复保健服务。

6. 文化娱乐服务(4分)。每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歌舞、书画、手工、棋牌等文化娱乐活动一项以上,为卧床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活动。

7.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4分)。对老年人出现的突发变故或疫情导致的情绪化危机或心理危机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帮助新入住老年人及亲属认识和熟悉机构的生活环境,使其尽快适应机构生活;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状况,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提供相应服务;倡导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

8. 满意度评价(6分)。有投诉处理制度和流程,在醒目处设置有意见箱;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三)安全管理(30)。

1. 消防安全(10分)。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强化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杜绝火灾事故。社会办养老机构应按标准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水池、高坡、楼梯、阳台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安装防护设施,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到100%。建立消防队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每半年至少消防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日防火巡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管理,禁止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所使用的电器、燃气用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规范用电,院内不得存在裸露线、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严禁入住老年人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开火做饭,严禁入住老年人吃倒床烟,严防失火、触电等事故发生。设置安全疏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楼道、休息室等公共区域严禁堆放杂物。

2. 食品安全(10分)。社会办养老机构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餐饮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并合格。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应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变)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建立食品入院检查登记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每样品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养老机构食堂全部入驻“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

3. 突发公共卫生安全(10分)。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加强进出人员和返院人员管理,做好探访预约、实名登记、测体温、戴口罩、查两码等门岗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储备必须的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防护服等。

(四)加减分。

1. 代表荣昌区接受市级及以上检查并获得表彰或顺利过关的一次加10分。

2. 参加市级组织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综合评比获五星级的加30分;综合评比获四星级或金叶评比获五叶级的加20分;综合评比获三星级或金叶评比获四叶级的加10分;金叶评比获三叶级的加5分。

    3. 收住人数超过区民政局备案核定床位数的扣20分。

4. 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凡被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区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5. 养老机构未按1:3、1:5、1:10的比例配备失能、半失能、自理老人护理人员(四舍五入取整)的,每少1人扣10分。

6.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扣10分。

7. 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因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不参与绩效评价,不给予运营补助。

六、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年度总评分≧95分者,按补助标准全额给予运营补助金;

85≦年度总评分<95分者,按补助标准的80%给予运营补助;

75≦年度总评分<85分者,按补助标准的60%给予运营补助;

70≦年度总评分<75分者,按补助标准的30%给予运营补助;

年度总评分<70分者,该年度不给予运营补助,待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纳入下一年度运营补助评价。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审批表

2.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绩效评估表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备案养老机构名称


联系人



电  话


运营机构名称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备案)

证书(备案)编号


许可(备案)日期


设置床位


有效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运营情况(人)

入住总人数

荣昌区外户籍人数

民政兜底人数

荣昌籍60周岁以上社会老人数

申请补助资金





每月入住社会老人人数(人)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镇街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机构(□符合  □不符合)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格,决定(□纳入 □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范围。

其中:不符合运营补助的原因是:

审核人(盖章)

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结果

经评估,养老机构年度实际入住的荣昌籍60周岁以上老人数为人,运营绩效评估总分为分。

绩效评估机构(盖章)

民政局审批意见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金元(大写:                 元)。

评审会成员签字(章):

附件2

重庆市荣昌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绩效评估表

养老机构名称:



评估时间:  




绩效评估内容

评估细则

评估方式

分值设定

评估得分

备注

基础条件(15分)

设施

设备

(9分)

1.养老机构交通便捷,利于老人出行,机构出入口符合救护、消防等特殊车辆到达。

查看养老机构与所有出入口接驳处的道路或公路情况,机构出入口符合救护、消防等特殊车辆到达则得分。

现场查看

2



2.房屋建筑为两层及以上的需安装电梯或楼梯升降机。

单层房屋该项评估直接得分,两层及以上房屋安装了电梯或楼梯升降机得满分,未安装不得分。

现场查看

1



3.室内外均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各种设备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实现无障碍环境。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第3条要求,养老机构出入口、门厅、走廊,老年人居室无障碍,能够满足轮椅、担架同行要求,卫生间、洗浴区无障碍,能够满足轮椅通行要求,且应做好防滑措施。有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2



4.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

每家养老机构抽查2间,核实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查看

1



5.收住中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4床;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6床,配备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根据养老机构提供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室,各随机抽查1间进行查看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1



6.独立设置有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餐厅、厨房、洗衣房、接待室等并配备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有应急呼叫装置

养老机构独立设置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餐厅、厨房、洗衣房、接待室等不齐的扣0.5分,未配备设施设备的扣0.5分,未安装应急呼叫装置的扣1分

现场查看

2



服务

能力

(6分)

1.养老机构管护人员应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知识。

查阅养老机构管护人员持有的养老服务资质证书或参加养老服务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如不具备则按比例扣分。

查阅证书和培训材料

2



2.养老机构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有全部工作人员名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查阅养老机构员工名单和合同记录,每缺1分合同扣0.5分,查阅员工工资发放资料,未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扣1分。

查看合同书和员工工资发放表

2



3.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护理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

每周至少开展1次员工培训,养老护理员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全部达到得2分,无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不得分,培训频次不达标扣1分。

查阅培训计划、记录和护理员岗前培训合格记录

2



服务质量(55分)

制度

健全

(8分)

1.机构管理规范,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制定有基本的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查阅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

查阅制度

2



2.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查阅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或未执行制度扣1分

查阅制度和记录

2



3.在机构项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

每少一项扣0.5分

现场检查

2



4.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未经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同意,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查阅资料和询问入住老人,符合得分

现场查看

2



出入院管理

(8分)

1.有出入院制度和咨询、评估、体检、签约、出入院流程

有相应流程制度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

场查看入院评估资料

2



2.开展入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疾病史、个人生活习惯及喜好,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老年人状态等级和养老服务分级。

每缺一项扣0.5分

现场查看入院评估资料

2



3.与入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变更和解除方式,对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抽查到未签合同或合同过期未续签不得分

查看养老服务合同

2



4.建立入住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和健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入住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病史记录、体检报告及评估报告。

每发现1名入住老年人无基本信息档案和健康档案扣0.2分。

查阅资料

2



生活照料服务(8分)

1.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衣服洗涤、个人饮食、起居、排泄、体位转移服务。

符合得2分,生活照料服务内容不全面得1分,无照护记录不得分。

查看照护记录

2



2.熟悉所有长者的基本情况,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有服务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符合得2分,值班不能覆盖24小时不得分,无值班记录不得分。

现场询问护理员,查看值班记录

2



3.24小时供应水、电,室内安装温度调节设备,设备能正常运行,冬季室温不低于16℃,夏季不超过28℃。食品留样规范,每周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食品。

符合得2分

现场查看,询问入住老人

2



4.每日巡查房,观察老年人心理状态和身体状态,为不同需求的入住老年人(自理、介助、介护等)提供相应服务。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符合得2分,无查房记录扣1分,无异常情况处置记录扣1分。

查阅记录

2



清洁卫生服务(10分)

1.每日清扫老人居室,整理入住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服务对象衣着整洁、干净、无异味。

符合得2分

现场查看

2



2.公共区域整洁,地面干燥,物品摆放安全合理,空气无异味;定期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符合得2分

现场查看清洁记录

2



3.定期更换、清洗衣服和床上用品;及时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提醒如厕,清洗便池;单独清洁、消毒被污染物品。

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清洁记录

4



4.机构内无杂物,无乱打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公共区域、墙面、窗户、天花板、灯具、标牌等无污垢、无积存垃圾,无破损、无蜘蛛网等。

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清洁记录

2



护理

服务

(7分)

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翻身、扣背、尿管管理。

符合得2分

询问入住老人

2



指导老年人使用机构提供的康复辅助器具,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行器。

符合得1分

询问入住老人

1



老年人突发疾病时,及时与相关第三方联系,不能处置的,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并协助做好老年人转诊转院工作。

符合得2分

询问入住老人

2



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开展康复保健服务,每年不少于1次

符合得2分

询问入住老人

2



文化娱乐服务(4分)

1.社会工作者定期组织实施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

每月社工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文化娱乐或精神慰藉活动,未开展不得分,开展频次不达标不得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1



2.每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歌舞、书画、手工、棋牌等文化娱乐活动一项以上。

符合得2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2



3.为卧床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活动。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询问老人

1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4分)

对老年人出现的突发变故或疫情导致的情绪化危机或心理危机及时发现、及时干预。

符合得1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1



帮助新入住老人及亲属认识和熟悉机构的生活环境,使其尽快适应机构生活。

符合得1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1



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状况,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提供相应服务。

符合得1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1



倡导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

符合得1分

查看资料询问老人

1



满意度评价(6分)

1.有投诉处理制度和流程,在醒目处设置有意见箱,

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不得分

现场查看

1



2.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

满意度低于80%不得分

现场测评

5




消防安全(10分)

1.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制度健全得1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制度

1



2.按标准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符合得1分

现场检查

1



3.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4.水池、高坡、楼梯、阳台等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安装防护设施,

符合得1分,缺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1



5.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符合得1分

查看现场、维护记录

1



6.建立消防队伍,每半年至少消防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符合得1分

查阅资料

1



7.每日防火巡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管理,禁止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

符合得1分,无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不得分

现场检查,查阅记录

1



8.使用的电器、燃气用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规范用电,院内不得存在裸露线、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

符合得1分

现场检查

1



9.严禁入住老年人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开火做饭,严禁入住老年人吃倒床烟,

符合得1分

现场检查

1



10.设置安全疏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楼道、休息室等公共区域严禁堆放杂物

符合得1分

现场检查

1



食品安全(10分)

1.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为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2.餐饮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并合格。

有为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3.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4.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5.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符合得2分

现场查看、查阅记录

2



6.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变)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7.建立食品入院检查登记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每样品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符合得2分

现场查看、查阅记录

2



8.食堂入驻“重庆市阳光餐饮平台”;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

符合得1分

现场查看

1



突发公共卫生安全(10分)

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阅

2



加强进出人员和返院人员管理,做好探访预约、实名登记、测体温、戴口罩、查两码等门岗管理工作。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阅

3



做好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阅

3



储备必须的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防护服等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阅

2



加减分

加分项

1.表彰加分

代表荣昌区接受市级及以上检查并获得表彰(顺利过关)的一次加10分。

查阅获奖证书,文件资料




2.等级评定加分

参加市级组织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综合评比获五星级的加30分;综合评比获四星级或金叶评比获五叶级的加20分;综合评比获三星级或金叶评比获四叶级的加10分;金叶评比获三叶级的加5分

查阅登记评定证书或文件




扣分项

1.收住人数超过区民政局备案核定床位数

收住人数超过区民政局备案核定床位数的扣20分。

据实核查收入老人数与区民政局备案床位数比较




2.通报批评

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凡被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区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查阅相关部门提供的通报资料




3.护理人员配备不足

养老机构未按1:3、1:5、1:10的比例配备失能、半失能、自理老人护理人员(四舍五入取整)的,每少1人扣10分。

查阅员工名册和入住老人名册




4.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扣10分。

查阅消防控制室人员证书




4.一票否决

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因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不参与绩效评价,不给予运营补助。

查阅资料




合计评估得分


被评估养老机构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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