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广顺街道两类群体2024年
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
《广顺街道两类群体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广顺街道两类群体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加两类群体(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根据市级和区级相关要求,结合农户产业发展意愿,对辖区内涉及的36户两类群体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16户愿意再次发展产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到户产业发展必须尊重农户产业发展意愿,各村(社区)要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制定产业发展奖补标准,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不能一刀切。
(二)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二、扶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帮扶范围和对象:帮扶街道36户两类群体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其中2024年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当年可享受到户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备注:两类群体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资金用途:用于补助两类群体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种苗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四)减贫带贫机制:通过对街道符合条件的两类群体实施产业帮扶,帮助不少于15户两类群体发展产业,到户帮扶资金累计≤5000元/户。增强两类群体发展产业的能力,有效阻断返贫,确保两类群体增收减贫。
三、实施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两类群体到户产业补助内容和标准参照《荣昌区广顺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广顺党工委发〔2024〕4号)文件补助内容和标准执行;两类群体已发展产业的,可以再次发展到户产业(可以种植业、养殖业同时发展且申报补助资金),累计金额总的不超过5000元。
(二)针对两类群体中无劳力或弱劳力群体,可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两类群体”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产业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两类群体”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50%。
(三)该奖补由两类群体根据自身发展产业实际提出申请(申请见附件2),街道联系村(社区)领导、到户产业项目负责领导、驻村(社区)组长、帮扶责任人和村(社区)负责人对两类群体种养殖数量进行验收核定并签字确认(验收记录见附件3),由各村(社区)统一报街道审核汇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各帮扶干部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完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资料(包括影像资料)。
(四)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
针对直接开展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两类群体,设立街道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由帮扶干部兼任产业发展指导员。为进一步推动两类群体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指导员每月至少走访结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次,主要是帮助两类群体选择落实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负责联系区级农业产业专家并指导两类群体开展生产,帮助两类群体致富增收。
(五)强化项目监管。
一是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到户产业发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积极组织开展到户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报账等程序,对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验收进行把关并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农户相关信息资料,经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区乡村振兴局,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产业帮扶资金,确保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同时,将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公告公示。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在选择、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发放等过程,各村(社区)要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时间要求。6月底全部完成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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