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
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相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0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荣昌区广顺街道境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境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
成立荣昌区广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 相关街道领导任副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全街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部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和荣昌区有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部署;负责全街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负责研究全街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作出重要决策和部署;负责解决全街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工委、办事处和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向党工委、办事处和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党政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社区宣传文化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工作。
昌元学区:收集教育系统疫情信息,做好在校学生、教师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广顺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阻扰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借防控和应急为名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和医用物资、扰乱救治医院诊疗秩序、利用网络和自媒体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点疫区等现场封锁工作。负责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保障病人迅速送达医院。负责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负责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广顺司法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法律事务。
财政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及时拨付资金,对相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社保中心:负责依法保障病患社保、工资等有关待遇,负责相关表彰奖励工作。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原市政城管中队):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负责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洁整治环境卫生,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原公路办:制定疫情防控交通应急措施,负责疫情处置中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的快速运输工作。督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等企业配合加强一线人员应急宣传培训,因地制宜落实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场所通风。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巡逻值班,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要及时配合部门做好排查,并及时联系部门按照规定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农业服务中心:监督指导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做好消毒灭源工作,负责畜禽防疫检疫工作。引导养殖、屠宰等从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处置工作,在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开展各类交易市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监督执法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指导现场预防控制措施,负责监测、报告、排查、转运、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制定医疗救治、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流行病学调查等实施方案。负责设置定点救治医院,建立预防控制、临床救治、病原学检测专家组。牵头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药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和用品、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组织和储备,确保应急需要。负责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防病知识宣传和爱国卫生运动。
平安建设办公室:认真做好社会稳定相关工作,做好群众信访接访。
市场监管所: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控活禽销售、规范宰杀,严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索来源管理,加强市场内蔬菜检测、肉品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物价监管,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参与综合防控重大问题研究。
2.2 指挥部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的各个环节。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参与。负责传达荣昌区、街道领导和街道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督查相关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落实疫点疫区管理措施,确保通信畅通,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事态发展处理情况及事件调查资料。
现场处置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参加。负责分析致病因素和扩散方式、确定事件性质,上报区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医学调查和采样监测,搜索可疑搜索可疑患者和发病线索,制定防治方案。对交通车辆实施检疫。
医疗救治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人员对病人、可疑病人进行救治,做好病人的转运和抢救,对现场处置以及现场人员和医护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技术指导。需要设置病人临时收治场所时,请示指挥部协调解决场地征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安全保卫组由广顺派出所牵头,街道平安建设办配合。负责疫点疫区现场封锁,周边地区的道路警戒、人员控制和保护,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救治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现场及事故处置场所秩序。
事件调查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联系上级专家进行病因分析,查明疫病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发病情况及经济损失。对事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提交事件调查报告。
善后处置组由平安建设办公室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和各村(社区)等参加。负责对死亡、患病人员家属进行安抚。负责开展群众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组织力量对事件发生地进行消毒防疫,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协调开展保险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各村(社区)参加。负责现场救治、警戒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药品器材、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应急器材与物资。需要提供临时救治场所时,能尽快完成征用。
宣传报道组由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负责拟定宣传通稿,组织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负责监控应对网络舆情。
2.3 应急联动
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建立信息、应急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力量合理调度,达到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警的反应灵敏,应急处置事件的快速高效,有效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
3、监测与报告
3.1 监测
监测机构:街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
监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监测内容。
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传染病监测网络,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专人报告制度。
3.2 报告
3.2.1 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村(社区),事件发生单位。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3.2.2 报告程序及时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做好事件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立即上报街道指挥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配合区级部门尽快明确疫情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查明疫情的传播途径和分布。
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后,应立即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报后,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和指挥部报告;街道办事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在报出疫情24小时内,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应当向街道办事处和指挥部上报核实情况;街道办事处接到疫情核实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
4、处置措施
4.1相关措施。
4.1.1 配合区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防控、救治专家组,开展辖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1.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病例发现、排查、报告和管理的技术培训。
4.1.3 广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定点医院设置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
4.2本地区出现疑似和确诊病例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在已经采取的措施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
4.2.1 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和专家组分析预判,完善和修订相关预案和各类相关工作技术方案。
4.2.2 做好病例隔离救治和院感控制,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做好病例的诊断,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评估界定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确诊病例的转运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开展。
4.2.3 加强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间进一步强化信息互通,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加强和完善防控措施。
4.2.4 加强与周边地区应急协作与信息跟踪,防范疫情输出。
4.2.5 卫生健康、派出所、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跟踪和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2.6 定点救治医院做好病人救治的准备,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加强对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4.2.7 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及时向公众发出健康风险提示,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4.2.8 各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和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
4.2.9 严格落实对重症、危重病人的“集中病人、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措施,降低病死率。
4.3 本市出现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时应当采取的措施。
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4.3.1 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适时启动集中办公。
4.3.2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设置临时密接观察场所和疑似病例专用就诊隔离观察区。
4.4.3 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交通检疫、市场休市、取缔大型活动等以限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5、新闻报道
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疫情的信息。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必须依法作好对内、外新闻报道工作,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进行实事求是地报道,正确引舆论,注重社会效果,准确把握基调, 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6、应急结束
根据疫情发生形势,由市级防控专家组评估提出响应程度调或终止建议,报请区政府批准同意。
7、后期处理
7.1 后期评估
疫情结束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区卫生健康委和街道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卫生健康委。
7.2 抚恤和补助
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3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疫情结束后,街道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的物资以及劳务进行合理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
7.4 调查和总结
疫情结束后,指挥部应及时对疫情发生的原因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和总结。上级应急指挥部必要时可对下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提出评价报告。
调查和总结内容包括:报告是否及时;数据资料收集是否齐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确定是否准确和预案启动是否及时,以及是否适时对事件等级及其处置措施进行升降调整;情况通报是否准确及时;采取措施是否及时、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等。
8、保障措施
各单位按职责,落实通信与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物资供应、经费和技术等保障。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街道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9.2 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使卫生应急救治人员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处置能力。
9.3 演练
街道指挥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党政办 2020年1月28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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