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府发〔2020〕11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傅周俞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表彰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荣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2020年6月3日8时30许,盘龙镇合靖中心小学教师傅周俞和同事樊红荣开车前往支教村小上班途中,行至合靖社区吴家方向岔路口时,突然发现前方20米左右一厢式机动三轮摩托车倒伏在公路中央,并伴有浓烟冒出。此时的傅周俞同志来不及多想,立即停车,迅速打开后备箱,取出灭火器,快速奔向出事的三轮摩托车。当傅周俞在靠近摩托车的一刹那,明火突然窜出,车里面传来小孩惊恐的呼救声音。由于车身变形,车门无法正常打开,傅周俞赶紧用手中的灭火器猛砸车子挡风玻璃,迅速将被困小孩(祝某某,女,4岁,荣昌区盘龙镇骑龙村人)抱出,扑灭其头发上的火苗,并转移至安全地带。此时出事三轮车火势越来越大,当听说车里还有人时,傅周俞又赶紧拿起灭火器一边灭火,一边呼喊周边群众赶快找水支援。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摩托车明火被扑灭,一老年妇女倒在车后排,因担心其皮肤受到二次伤害,傅周俞拉开已被烧得滚烫的车门,逐步引导伤者(黄某某,女,51岁,荣昌区盘龙镇骑龙村人,与祝某某系婆孙关系)从车内慢慢移出,并带至安全区。随后傅周俞同志又积极协助医院、公安等救护人员开展救援工作,期间突然感到胸闷、呕吐等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医。经诊断,傅周俞右臂大面积烫伤,因接触吸入大量有害气体,导致呼吸道灼伤、支气管糜烂、双眼灼伤。被救小孩受惊吓但身体无大碍,黄某某因大面积烧伤被紧急送重医附属永川医院抢救。
傅周俞同志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施救,成功救出两人,且自己不幸受伤。其英勇事迹在各大媒体广泛传播,并受到当地干部群众普遍赞扬。为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傅周俞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并发给奖金一万元。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全体教师要以傅周俞同志为榜样,大力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持续传递和凝聚社会正能量,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荣昌、法治荣昌作出更大贡献!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人武部。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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