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峰高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
专职干部简章
为更好地加强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优村级干部,经街道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干部1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唐冲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荣昌且居住在峰高街道或荣昌主城区内的居民,2024年大学应届毕业生优先。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好。
3.热爱村(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文字功底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对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以上处分的;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违纪违规等行为。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
2.报名受理地点:峰高街道办事处508室填写报名表。
3.报名要求:报名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登陆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报名人和经办人在证明上签字),近期免冠白底寸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应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核选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将通过街道政务网和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面试(结构化面试)”或者“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历,有机关临聘、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本村(社区)户籍,峰高街道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近两年高校毕业登记失业毕业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上报区委组织部联审对象,联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单位同步开展街道初审。若出现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街道党工委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相应村公示栏及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到相应村(社区)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其在试用期的综合表现决定是否正式选聘,并下发任职文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
八、聘用待遇
待遇参照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补贴标准执行,纳入村(社区)干部管理。
九、其他
本简章由荣昌区峰高街道党建办负责解释。联系人:唐胡敏;联系电话:46216611。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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