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峰高街道消防安全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执法大队),各单位:
现将《峰高街道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8日
峰高街道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形势持续稳定,按照荣昌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峰高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以下简称“冬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街道办事处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广泛动员村(社区)、居民小组和社会单位网格力量,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峰高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责任明确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赵艳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分管消防领导、峰高公安派出所和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办负责人为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全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督导,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办,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消防领导兼任主任,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职责是: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推进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执法大队)和各单位按照各自领域和行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街道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落实
(一)持续深化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按照“六项整治”内容开展回头看,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整治堵塞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遮挡消防扑救面,堵塞、占用、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室内外消防栓、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有效。查处和严禁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违章搭建可燃雨棚、在建筑外立面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和24小时值班,完善微型消防站队员和器材的配备。
(二)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加强易燃易爆、敬老院、学校(幼儿园)、超市、农贸市场、客栈、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群租房、“三合一”、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排查,配齐、完善消防器材,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早、控制小、灭得了。
(三)突出微小型企业、加工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基础台帐;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持续推进用电用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组织峰高供电所、天然气公司开展用电用气以及线路、管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健全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针对冬季特点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并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
(五)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坚持社会单位自查和自改、行业单位监督检查、街道组织逐一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经费,采取临时性特殊防范措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要逐件实地检查验收,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六)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辖区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台账,检查检修配齐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的配备,严格值班制度、完善巡查检查和信息畅通制度,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七)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结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会议宣传、小院讲坛宣传、赶集日集中宣传,进社区(农村)和进小区(大院)等宣传消防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演习。针对空巢老人等特殊弱势群体上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八)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结合元旦春节、全国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火灾风险评估,紧盯烟花焰火燃放、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专题分析形势。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好协调统筹,每月分析研判形势、每月汇总通报问题,切实形成靶向治理的良好态势。
(二)开展培训警示。对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单位自查自改。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辖)单位持续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严格监管执法。根据社会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依法开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开展约谈督办。街道办事处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发生火灾的村(社区)和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同时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察范畴,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六)强化综合治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帮助解决。鼓励社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日前)。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要内容。
(二)精心准备,狠抓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每月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各村(社区)、各单位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15室);11月起,每月2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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