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街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案
一、背景由来
因近年来各种疑似动物疫病相继发生,辖区内时常出现乱丢弃病死动物尸体现象,为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确保“早快严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疑似动物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及荣昌府办发〔2021〕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昌州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昌州街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案。
二、无害化处理程序及标准
(一)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宣传引导动物养殖场(户)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
(二)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无主动物尸体的清理处置,并报昌州街道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61478000)。农服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验追踪溯源,并指导村(社区)做好无害化处理。
(三)派出所应加大对乱丢弃病死畜禽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病死动物收集处理标准:
1、动物尸体分级标准:一级病死猪体重≥30kg或体长≥70cm的(其他畜禽或畜禽产品90kg折合一头体重≥30kg病死生猪);二级病死猪体重10kg(含)—30kg体长40cm(含)—70cm的;三级病死猪体重2.5kg(含)—10kg或体长25cm(含)—40cm;四级病死猪体重<2.5kg或体长<25cm的。
2、养殖场(户)饲养动物发生死亡,按照荣昌府办发〔2021〕69号文件要求转运至正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由正羽公司填报运输补贴费用(一级补贴25元/头、二级20元/头、三级15元/头、四级10元/头),可委托转运,由于路途较远、交通不便或尸体太重等原因,导致运输费用超出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养殖场(户)自行承担。参加保险的,需同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3、正羽无害化处理中心无能力处置时,养殖场(户)可深埋处理(选择远离河流、饮水源、集中居民区等地方,挖2米以上深坑),由村(社区)负责收集填报补贴费用。一级补贴80元/头、二级50元/头、三级30元/头、四级20元/头。
4、各村(社区)处理在江河、湖泊、水库、其他公共场所和乡村地界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一级补贴105元/头、二级70元/头、三级45元/头、四级30元/头。
5、各村(社区)应于每月底前将填报补贴资料交农服中心审核,需附现场处理照片,超出补贴范围的需报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
三、经办单位
由农服中心会同财政办审核申报补助事宜,积极争取上级经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街道自有经费列支。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州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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